【扬子晚报】“套路贷”害得母亲携子自杀 18名团伙成员即将受审

  “套路贷”害得母亲携子自杀

  对于淮安女子王芹(化名)的朋友来说 , 他们想亲眼看看这个害得王芹家破人亡的“套路贷”团伙18名成员长啥样 。 因为这个团伙逼得王芹在今年1月4日携自己3岁儿子服毒 , 导致儿子死亡 , 虽然王芹侥幸地活了下来 , 但是她本人身背涉嫌故意杀人罪、诈骗罪而身陷囹圄 。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采访人员 朱鼎兆

  悲剧>>>

  母携子服毒 , 子死亡母犯法

  今年28岁的王芹 , 出生于一个普通农村家庭 , 父母常年在外打工 。 中专毕业后 , 王芹成为淮安某医院的一名合同制护士 。 在外人眼里 , 王芹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丈夫是个个体户 , 有个活泼可爱的3岁儿子 。

  除此之外 , 外人也很羡慕王芹的“富有”:在微信朋友圈里 , 朋友发现 , 王芹儿子穿的衣服都是名牌 , 一件羽绒服都是两三千 , 穿的裤子也要一千多 。 而王芹在朋友圈晒的化妆品都是国际名牌 , 其中她用的一个海蓝之谜的化妆品 , 一套价格就是三万多 。 由此 , 在熟悉王芹的朋友同事眼里 , 王芹是个家庭经济阔绰的人 。

  但是 , 只有王芹自己知道 , 这一切表面风光的背后 , 是她身背“套路贷”的巨额欠款:从2017年12月底到2018年9月 , 自己虽然从“套路贷”团伙成员手中实际拿到了30万左右的现金 , 但自己欠的网贷却高达200多万元 。 为了偿还这笔高利贷 , 她骗了亲朋好友100多万 , 但是 , 却怎么也还不完 。 而此时的她因为被逼债还贷 , 丈夫要与她离婚 , 她本人也已带着儿子在外租房居住 。

  套路贷成员的威逼恐吓 , 无力偿还巨额高利贷的现实让王芹亲手制造了一起人间惨剧:今年1月4日晚 , 她留下一份遗书后 , 与儿子先后喝下8瓶毒性很强的农药 , 导致儿子中毒死亡 , 而她本人则侥幸地活了下来 。

  罪恶>>>

  逼迫受害人写下50多万欠条

  为了还债 , 王芹可谓是拆东墙补西墙 , 甚至还编造工程项目 , 欺骗身边朋友22万 。 同样是为了还债 , 她以各种理由向闺蜜借了88万 。 除闺蜜外 , 为了填补套路贷的黑洞 , 王芹还以各种借口 , 先后向自己身边的亲戚朋友借下高额债务 。 一次 , 王芹的一个朋友参加聚会时 , 大家在闲谈中才发现 , 一桌十几个人 , 王芹竟然向每个人都借过钱 , 有位朋友一个人就被王芹借走了20万元 。

  随着欠下的网贷和亲朋借款数额越来越高 , 王芹发现 , 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也没法再维持下去 , 于是开始拖延还款 。 很快 , 债主开始上门追债 。 网贷公司利用之前掌握的信息 , 开始以电话、短信的方式 , 向王芹的亲朋好友狂轰滥炸 , 以此向王芹施压 , 同时 , 网贷公司还派人上门追债 , 并威胁王芹 , 如果不还钱 , 就在其生活的小区拉横幅、发广告 , 让王芹身败名裂 。

  “套路贷”团伙一名成员上门催收不成时 , 逼迫王芹写下359000元的欠条 , 但是 , 该团伙并没有放过王芹 , 而是转身又派出一名成员上门催收 。 这次 , 王芹给了1万 , 又被逼写下217000元的欠条 。 采访人员了解到 , 这个“套路贷”团伙成员从2017年10月份至2019年2月份 , 与4500余名被害人共签订了人民币1.28亿余元的电子借条 , 实际放款共9300万余元 , 以收取首期利息、展期费、逾期费等名义 , 骗取了借款人共4173万余元 。

  正义>>>

  18名团伙成员即将受审

  今年1月4日晚 , 王芹携子服毒导致3岁儿子因抢救无效死亡 , 医生打电话报警 。 警方接到报案后 , 立即对王芹立案侦查 , 1月25日 , 王芹出院后被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诈骗罪刑事拘留 。 2月1日 , 王芹被淮安市淮安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诈骗罪批准逮捕 。 3月27日 , 警方将该案移送淮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

  同时 , 根据王芹提供的信息 , 淮安警方对向王芹放贷的几个网络平台立案侦查 , 并很快将涉嫌套路贷的18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

  采访人员了解到 , 这是一个以安徽人胡某为首的“套路贷”犯罪团伙 , 18名团伙成员因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即将在淮安受审 , 而整个庭审预计三天 。 经依法审查查明 , 2017年3月份 , 胡某在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成立雨辰金融公司 , 陆续招募员工 ,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以民间借贷为诱饵 , 对外进行虚假宣传(对外宣称无抵押、低利息、放款快、免审核等) , 以网络借贷形式诈骗被害人财物 , 期间胡某等人以使用轰炸软件、上门催收等方式敲诈勒索被害人 。 胡某为员工提供办公场所、办公电脑等作案工具 , 出资租赁房屋为成员提供饮食住宿;制定“金融规章制度” , 传授诈骗以及催收的方法 。 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过程中 , 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胡某为首要分子 , 以被告人黄某等人为一般成员的相对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 该犯罪集团成员较为固定、分工明确 , 有明确的奖惩制度 。

  扬子晚报将继续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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