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网」延庆警方发布烟花爆竹“禁限放”新政

「北青网」延庆警方发布烟花爆竹“禁限放”新政。本报讯(采访人员 宋霞)昨日 , 北京延庆警方发布烟花爆竹“禁限放”新政 , 自2020年1月1日起 , 新增5个镇全年禁放 。 同时 , 遇到重污染天气时将实行全域禁放 , 并且对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采取更为严厉的处罚 。

除原有的百泉街道、儒林街道、香水园街道以及延庆镇、康庄镇部分区域外 , 此次将延庆镇、康庄镇禁放区域扩至全镇范围 , 并新增张山营镇、八达岭镇、大榆树镇、沈家营镇以及井庄镇行政区域为禁放区 。 禁放区域内 , 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 此外 , 还有17个禁止燃放部位 , 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周边20米 , 车站等交通枢纽周边10米 , 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周边10米等 。 禁放区域和禁放部位任何时段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 禁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

当延庆区空气重污染橙色及以上预警天气时 , 也将实施全部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临时禁放措施 。

警方特别提醒广大市民 , 公安机关对单位或个人在禁放区域、禁放部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 , 将依据《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责令其改正 , 收缴其烟花爆竹 , 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对个人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情节严重的 , 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人 , 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规定依法查处 。

「北青网」延庆警方发布烟花爆竹“禁限放”新政。同时 , 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 , 并实行举报奖励制度 , 对群众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予以奖励 , 对举报人身份等信息严格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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