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长安剑」教师性侵女童,孩子的证言说不清楚,怎么办?

  教师性侵在校女童 , 决不能忍 , 也绝不会放过 。

  近日的一个案件引发关注:广西南宁一所乡村小学校长黄某权强奸、猥亵儿童 , 11月29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

  在一审时 , 因为认为到案作证的小学生“证言陈述不符合常理 , 证人之间陈述有矛盾” , 法院判决黄某权无罪 。 而后 , 当地检察机关提起抗诉 , 认为未成年人的证人证言 , 没有违反认知规律和相反证据的应当予以采信 。 最终案件“逆转” , 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 , 终审判决黄某全有罪 。

  孩子是父母的宝 , 是家庭的希望 , 是国家和社会的未来 , 尽全力保护孩子 , 让孩子在安全的环境里成长 , 这是全社会的共识 , 更是公检法等政法机关的共识 。 性侵女童的犯罪行为 , 丧尽天良更为法律所不容 , 所有人的意见都是统一的 , 只有两个字:

  严惩!

  被告人从“无罪”到“强奸犯” , 判决结果的逆转固然吸引眼球 , 但其中的“门道”更值得关注——

  如何认定“童言童语”?

  众所周知 , 证据是审判的基石 。 重新审视这个判决的“逆转” , 司法的求真之路如何走 , 其实就聚焦于如何认定孩子作证时的“童言童语” 。

  在司法实践中 , 证据的认定无疑是个极为专业的问题 , 但有一个道理很好理解:如果审查认定标准不统一 , 就往往导致结果大相径庭 。

  在这起案件中 ,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指导性案例 , 对统一“童言童语”的认识标准起到重要作用 。 去年最高检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发布的第11批指导性案例 , 其中第1个案例的案情与这起案件高度相似 , 并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证据审查标准提供了明确的指引 。 这不仅坚定了当地检察机关抗诉的决心 , 也获得了二审法院的高度认可——

  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证据的审查 , 要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 , 按照有别于成年人的标准予以判断:被害人陈述稳定自然 , 对于细节的描述符合正常记忆认知、表达能力 , 被告人辩解没有证据支持 , 结合生活经验对全案证据进行审查 , 能够形成完整证明体系的 , 可以认定案件事实 。

  这个指引大家都看得懂 , 其实就是生活中我们常遇到的情况 , 按照成人的标准看孩子的话 , 的确有时“不合常理”“前后矛盾” , 但考虑孩子的认知情况 , 人们不难判断出孩子到底是故意撒谎还是词不达意 。

  当然指导性案例的作用绝非“接地气”那么简单 。 通过这起案件不难看出 , 在通过校准个案公平的同时 , 指导性案例还“同案同判”上精准发力 , 全国一盘棋——

  让公平正义之路不至曲折 , 让公平正义的天平不在任何一个角落倾斜 。

  为何屡屡提及“1号检察建议”?

  案件尘埃落定 , 性侵女童的校长终获应有惩罚 , 但保护未成年的答卷还没有填完 。

  据统计 , 从2018年1月到今年4月 , 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42万人 , 起诉6.76万人 。 惩处力度不可谓不大 , 可是把坏人抓完判完 , 未成年人的权益就得到充分保护了吗?显然不是 。

  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 让孩子免受侵害 , 看似是个简单的任务 , 但绝非一个单位、部门能够唱起来的“独角戏” 。

  在这起案件中 , 检察机关屡屡提及一个词:“1号检察建议” 。

  这是去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的一份检察建议书 , 通过分析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 , 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 , 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建议 。

  发出检察建议决不是“心血来潮” , 不仅是表示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重视 , 更是把自身置于社会治理的体系中看待问题、解决问题 。

  政法机关惩恶扬善、守卫法律的底线 , 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链条上 , 上连事先预防 , 下接救助干预 , 处于重要的枢纽位置 。 将司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总结归纳 , 向相关部门依法提出建议 , 司法机关在用担当和作为 , 努力织密织牢保护未成年人的大网 。

  有担当作为 , 才有更加严密的保护 。 法槌敲响的那一刻 , 是庭审的结束 , 更是寻求问题解决之道的新的开始 。

  制度建设 , 从来不会有“闲来一笔”

  案件里提到的指导性案例、检察建议 , 背后其实有都严密的制度支撑 。

  ——今年4月 , 最高人民检察院修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 , 确保指导性案例在“指导”二字上焕发鲜活的生命力 , 守护人民群众期待的公平正义 。

  ——今年2月 , 最高检发布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 , 力求让检察建议成为“祛病除根”、标本兼治的良方 。

  在一般人看来 , 这些制度真的离人们很远 , 但从这起案件不难看出 , 正是那些“看起来很远”的制度 , 支撑起了人人都能感受到的公平正义 。

  今年以来 , 政法机关各项制度规范出台的密度更大 , 林林总总难以一一列举 。 就拿大家最熟悉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来说 , 今年公检法司“两高两部”联合出台的指导意见就已经达到8个 , 从“套路贷”到软暴力 , 从“网上黑恶犯罪”到严惩“保护伞” , 涉及专项斗争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 确保扫黑除恶始终将锋芒对准人民群众最恨最怨最烦的痛点难点 , 为司法机关办理涉黑案件提供着规范和保障 。

  “小智治事 , 大智治制” , 制度建设 , 从来不会有“闲来一笔” 。 政法机关的各项制度 , 昭示的是“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决心 , 规范的是各种执法、司法行为 , 最终保护的是我们每一个的利益 , 保障的是整个国家不断前行的脚步 。

  比决心更重要的是行动 , 比方法更重要的是担当 。 一起性侵女童案的改判 , 提醒我们持续关注女童保护的同时 , 也向我们展示出中国社会、法治的光明未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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