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别做老赖了,男子欠款3万元不还,入狱十个月

  常言道:“借债还钱 , 天经地义 。 ”借钱不还也许就会受到刑事处罚 。 近日 , 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雷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 被告人雷某因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

  此案是一起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 , 被告人雷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被何某诉至桂阳县人民法院 , 法院受理后 , 依法于2017年11月14日作出了被告人雷某偿还何某借款3万元的民事判决 。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 雷某却未在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指定期限内履行偿还借款义务 。 于是 , 何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

  2018年7月12日 , 法院向雷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手续 , 但雷某拒不执行判决 , 也不报告财产 。 经法院两次司法拘留仍拒不履行义务 。

  执行法官查询到 , 雷某与雷小某共同购有车库四间 , 并将该车库改建成汽车美容店经营至2019年3月份 , 后为躲避执行外出 。 为此 , 桂阳县人民以雷某涉嫌犯拒执罪向桂阳县公安局移送侦查 。

  2019年7月29日雷某在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被抓获 , 桂阳检察院于2019年10月17日以被告人雷某犯拒执罪向桂阳法院提起公诉 。 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

  据悉 , 今年以来 , 桂阳县人民法院在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过程中 , 以被执行人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和非法处置人民法院查封、扣押物品罪向公安机关移送侦查案件13件25人次 , 已有3人被判处刑罚 , 刑期从有期徒刑六个月到有期徒刑五年不等 , 有力打击了逃避、抗拒执行的行为 。

  潇湘晨报采访人员周凌如 通讯员李春 彭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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