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心黑透了!出租报废塔吊致人死亡,两人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获刑

  层层转租、伪造材料、擅自改装……一座“东拼西凑”立起来的塔吊 , 在使用几个月后轰然倒塌 , 造成一名操作工人死亡 。 近日 , 海门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 , 两名被告人获刑 , 接受的法律惩罚 。

  通讯员 沈高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采访人员 万承源

「扬子晚报」心黑透了!出租报废塔吊致人死亡,两人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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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报废塔吊伪造材料骗得安装许可

  2018年7月 , 南通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海门某项目部签订了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 向该项目部提供7台塔吊 。 该机械设备公司由于缺少2台塔吊 , 遂与朱某某商议由其提供2台塔吊 , 由自己租赁给海门某项目部 。

  谁知 , 朱某某另一家公司买来一台已经报废的塔吊 。 为了能将该塔吊使用、备案 , 他找人伪造了该塔吊相关资料 , 并将伪造的资料交给机械设备公司的工作人员 , 由其完成该塔吊的备案 , 取得该塔吊的安装许可 。 尚某某违规将公司资质提供给朱某某的该塔吊挂靠 , 该塔吊的实物与办理使用登记手续不一致 , 且无完整、真实安全技术档案 , 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 , 未及时发现并消除该塔吊存在内部锈蚀和多处陈旧裂纹的安全隐患 。

  2018年8月底 , 朱某某将该塔吊运送至海门某项目部施工现场 , 并与机械设备公司作业人员一同进行了安装 。 因该塔吊不能满足项目部施工要求 , 朱某某与尚某某商议决定利用非原厂材料增加大臂长度 , 并改装驾驶室、电控系统等 , 由朱某某支付给尚某某2万元改装费 。

  同年9月18日 , 机械设备公司将改装后的该塔吊进行安装并投入使用 。

  塔吊使用中倒塌 , 操作工人身亡

  这样“东拼西凑”安装起的塔吊 , 安全性可想而知 。

  今年3月2日下午 , 在施工现场 , 塔吊操作工人王某驾驶该塔吊吊运铝合金扣件时 , 该塔吊突然整体向东北方向倒塌 , 王某大失血经抢救无效死亡 。

  海门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 被告人朱某某、尚某某提供不符合国家规定安全生产设施 , 对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后果负有直接责任 , 其行为均已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告人朱某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 , 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 应分别追究其刑事责任 。 被告人朱某某、尚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各自的罪行 , 均系坦白 , 均可以从轻处罚 。 本案造成的经济损失已经赔偿完毕 , 对两被告人可酌情从轻处罚 。 两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 , 均可从宽处理 。 被告人朱某某一人犯两罪 , 应当数罪并罚 。

  综上 , 法院判决被告人朱某某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 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 被告人尚某某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 缓刑一年六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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