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加拿大女子没扶电梯扶手被捕?法院判警方赔偿2万加币

  中新网12月2日电 据外媒报道 , 2009年 , 一名加拿大妇女因乘坐自动扶梯时 , 没有抓住扶手被捕 。 近日 , 该国最高法院判给其20000加币(约合人民币10万元)的赔偿 。

  据报道 , 2009年 , 贝拉(Bela Kosoian)在魁北克省拉瓦尔乘坐自动扶梯时 , 没有抓着扶手 , 而是一直在翻找她的钱包 。 随后 , 警方便将她拦下 , 要求其跟随 , 但贝拉拒绝了 , “因为她认为自己没有做错任何事” , 并且拒绝提供身份证明 。

  贝拉随后被拘留 。 在她被释放时 , 她还因违反扶梯标志牌的要求而被罚100加币 , 并因妨碍检查人员而被罚320加币 。 据悉 , 在自动扶梯附近有一个标有“小心 , 请扶好扶手”的标志 。

  据报道 , 2012年 , 贝拉起诉蒙特利尔的交通局、市政府和该名官员 , 要求赔偿45000加币 。 2015年 , 该诉讼在魁北克法院被驳回 。 在2017年 , 贝拉再次上诉 , 却又一次被驳回 , 该法院还称 , 是“贝拉导致了自己的不幸” 。

  之后 , 贝拉上告最高法院 。 近日 , 最高法院判定 , 地铁站上的标志“是警告” , 而不是法律 。

  法院的裁决还说 , “一个警官应该知道人们不是必须握住扶手 , 即使贝拉女士的行为不是非常可取 , 但她没有任何法律义务握住扶手 。 ”“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社会中 , 除非法律有规定 , 警务人员否则不得干预人民的自由 。 他们必须了解法律并依此行事 。 ”

  法院裁定 , 警方应向贝拉支付20000加币的赔偿金 。

  贝拉随后表示 , 很庆幸上告最高法院 , “我知道我没有做错任何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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