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包庇纵容黑社会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原台长赵春涛获刑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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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宣判现场 。 法院供图

  中新网巴彦淖尔12月2日电 (采访人员 张林虎)采访人员12月2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 ,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台长赵春涛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 。

  据了解 , 被告人赵春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 , 利用职务便利 , 为他人谋取利益 ,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317万余元 , 数额特别巨大 。 被告人赵春涛身为内蒙古电视台台长、法定代表人 , 在代表内蒙古电视台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 , 为他人谋取利益 , 该台非法收受回扣124万余元 , 其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被告人赵春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 , 其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 , 差额巨大 , 经责令其说明来源 , 仍有价值393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

  被告人赵春涛为泄私愤指使他人殴打被害人 , 致被害人轻伤二级 。 被告人赵春涛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利用其担任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的职务便利 , 不依法履行职责 , 阻挠、干扰纪检机关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调查工作 ,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

  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 被告人赵春涛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故意伤害罪 ,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罪名成立 , 应数罪并罚 , 依法惩处 。

  最终 , 赵春涛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 , 并处罚金50万元 , 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 上缴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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