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北流一乡镇干部谎称可帮申请经济适用房,诈骗了1700多万

  玉林北流市一干部利用他人对其身份的信任,伪造经济适用房准购证和收款收据,大肆骗取200多人1700多万元,后因东窗事发落入法网 。

  近日,法院对该起诈骗案进行终审宣判,梁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9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

  //谎称可帮申请经济适用房//

  梁某,原是北流市某镇计生站一名副站长 。 2013年1月至2017年8月期间,梁某对外谎称认识某某领导,只要缴纳14万元,即可在北流市城区申请一套3房1厅的经济适用房 。

  梁某一方面伪造北流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开具的《北流市经济适用房准购证》和北流市城投公司的收款收据;另一方面采取发展中介人的形式,由中介人拉拢被害人缴费 。 为激励中介人多跑动,梁某答应收取多于14万元的部分,中介人可作为回扣截留归自己所有 。

  //法院判了//

  梁某采取上述手法,先后骗取200多名受害人共计1700多万元 。 所骗到的钱,被梁某分别用于个人投资、参与赌博、奢侈消费等 。 后因无法及时交房,200多名受害人纷纷向警方报案 。 梁某于2017年8月23日落入法网 。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梁某以非法占用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 。 归案后,陈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自愿认罪 。 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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