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当心!线上购买的旅游产品“藏”猫腻

  会员服务缩水 行程住宿不一致

  当心!线上购买的旅游产品“藏”猫腻

  陈女士通过旅游网站购买了会员服务享受景区门票特惠 , 用了两次后会员卡就无法继续使用 。 张先生在线上报团游玩 , 却遭遇游玩景点缩水、住宿不一致等问题 。 “旅小法”提醒 , 游客出游通过在线旅游网站下单时务必要当心猫腻 。

  旅途演义

  陈女士诉称 , 她在某在线旅游网站购买了一款“周边游Plus 会员”产品 , 可以用来购买景区的特惠票 , 有效期一年 。 按规则 , 会员可以每个月享受两次景区门票的特惠票 。 但是只用过两次 , 就被告知因其使用次数过多 , 不能继续使用会员 , 且不退还其充值的年会员费用 。 陈女士认为 , 网站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 对此表示不满 , 故投诉到旅游质监部门 , 并要求网站:让其正常使用账号 , 若无法满足 , 则退还共159 元的费用 。

  张先生通过某在线旅游网站 , 报团参加某地游玩 , 也遭遇到问题连连 。 该网站擅自更改了行程单上的日期 , 整体向后延期了一天;实际入住的酒店 , 与行程单上写明的酒店不一致;导游未按照行程单组织游玩 , 遗漏了三处景点 。 张先生于是向旅游质监部门进行投诉 , 诉求前述情形的违约责任 。

  武汉市文化和旅游法律顾问张伟解读 , 陈女士向该在线旅游网站购买了Plus 会员服务 , 双方建立的是代理服务合同关系 , 在这种合同中 , 服务提供方会约定一些免责条款或对服务购买人的权力限制条款 , 购买者务必要详细阅读并理解每一项约定的条款内容 。

  若如陈女士所说 , 行使两次会员权利之后 , 该网站终止提供服务 , 未能按照其会员规则实际履行合同 , 那就属于违约行为 , 陈某有权要求该网站按照会员规则实际履行合同或主张赔偿;如果该网站经催告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合同或因网站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 陈女士可以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之规定解除合同 。

  在张先生一案中 , 根据《旅游法》以及《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 , 张先生有权针对遗漏的三个景点要求旅行社赔偿;若能提供证据证明酒店存在档次不符 , 有权根据实际入住酒店和约定酒店的差价 , 请求旅行社赔偿 。 针对旅行社擅自更改行程单上的行程日期的问题 , 张先生可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旅小法点评

  在线购买旅游产品要当心“猫腻”

  游客通过在线旅游企业购买服务时 , 务必认真看清网站的会员条款 , 并且保存好在线充值、转账等相关记录 。 若遭遇到网站违约行为 , 游客应凭借相关证据 , 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 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 游客在选择在线旅游产品时 , 应注意审核旅行社的相关资质 , 参考线上买家们的评论 , 认真选择优质的旅行社 , 签订正式的旅行合同 。

  文/黄丽娟 旅质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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