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伪造“合法买房” 证明 9人牟利500余万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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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帮人伪造“合法买房” 证明 9人牟利500余万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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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牟取非法利益,苏州一男子纠集多名房产中介人员以及软件公司设备维护人员,非法侵入税务机关信息平台,篡改缴税信息,为300多名无购房资格者伪造完税证明,涉案金额529.9万元。昨天,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潘某、谷某等9名被告人分别获刑。
按照2016年开始施行的苏州市住房限购政策,外地户籍人员需缴纳社保满一年后才能取得在我市购房的资格。被告人潘某从中看到了“商机”。他提出,可以为没有达到要求的购房者“搞”完税证明,来证明其已在苏州缴纳社保满一定年限。
那么,潘某是如何无中生有,为那些购房者“搞”完税证明的呢?2017年11月起,潘某找到某电脑软件公司设备维护人员谷某帮忙,由谷某通过修改税务机关系统数据的方式,把那些需要“搞”证明的购房者信息添加进苏州地税“金税三期”系统缴税信息中。然后,潘某将伪造的《税收完税证明》卖给相关房产中介人员。购房者用伪造的证明通过住建部门的网签程序后,潘某再让谷某把在税务机关系统中的修改痕迹清除掉。
截至2018年3月案发,潘某、谷某等人共将352条篡改的个人信息添加到“金税三期”系统中,伪造并打印了337份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有部分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人员已使用他们提供的《完税证明》完成了网签。案发期间,潘某从房产中介手中获取违法所得共计529.9万元。
当天,法院认定9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为首人员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负责向信息系统添加数据的谷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向潘某购买《完税证明》的三名房产交易中介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三年六个月、三年三个月;另有四人协助谷某篡改部分数据分别被判处刑罚。
姑苏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孙霞介绍,今年11月以来,姑苏法院已对8起破坏住房政策的刑事犯罪案件进行宣判,18名被告人获刑。法院通过司法审判,全力保障国家相关政策的实施及我市房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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