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台顶新劣油案:魏应充2案合并执行4年8个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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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1月22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 , 台湾顶新前董事长魏应充涉劣油案 , 被判5年9个月徒刑确定 。 台中高分院21日裁定 , 魏应充所犯2案应合并执行4年8个月 , 依法可提起抗告 。

  魏应充涉及劣油案 , 二审判刑15年 , 台湾“最高法院”日前将45罪发回更审 , 另驳回26罪的上诉而告确定 。 确定部分 , 魏应充7罪刑度合计5年9个月 , 另有19罪得易科罚金 , 但魏应充先前诈欺取财罪已假释出狱 , 依法可与涉及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的案件合并执行 。

  魏应充15日到台北地检署报到时 , 因彰化地检署尚未收到法院合并执行裁定 , 暂缓执行 。

  案件经检察官声请定应执行刑度 , 21日经合议庭裁定魏应充应执行有期徒刑4年8个月 , 应执行刑度依法仍可提起抗告 , 全案尚未确定 。

  合议庭审酌 , 魏应充在案件中所犯单罪的宣告刑 , 最高为有期徒刑2年 , 另其他案件中较高宣告刑为有期徒刑1年6个月 , 综合参酌各罪犯行雷同、刑事事由及检察官、魏应充选任辩护人意见等 , 因此裁定应执行有期徒刑4年8个月 , 以符合比例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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