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昔日恋人因爱生恨,冲动男友锒铛入狱

  本报株洲讯 既然男女两人分手了 , 两人间的感情也就结束了 , 彼此不会再有牵绊了 。 但现实中却有一些人 , 虽然两人已经分手 , 但却对对方死缠烂打 , 揪住从前的感情不放 , 对对方采用一些极端的方式 。

  2019年10月25日 , 被告人彭某犯故意伤害罪 , 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

  被告人彭某和被害人刘某本来是一对恩爱恋人 , 二人本该有着浪漫结局 , 但随着感情纠葛演变成一场暴力悲剧 。

  2019年7月26日凌晨1点 , 被告人彭某到达被害人刘某位于株洲市解放街现代城的出租屋内 , 找刘某复合 。 刘某不同意 , 两人发生争吵 , 彭某见刘某拿出手机 , 以为刘某要打电话叫人过来帮忙 , 彭某随即抓住刘某 , 抢夺刘某手机 。 争抢过程中手机砸到彭某的嘴巴和鼻子出血 。 彭某气急败坏一拳头打在刘某的肚子上 , 接着连续用肘部撞击刘某的胸腹部数次 。 刘某跑出门并报警于当日凌晨5点到医院诊治 。 医院诊断刘某左侧肋骨第六、第七骨骨折 。

  经株洲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为轻伤二级 , 案发后 , 彭某赔偿刘某现金人民币一万元 , 并于2019年8月28日主动到株洲市公安局巡警大队投案 。

  法条链接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犯前款罪 , 致人重伤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本法另有规定的 , 依照规定 。

  潇湘晨报采访人员周凌如 通讯员刘思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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