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重中型货车右转弯不让行 今起将被电子警察抓拍
“转弯让直行”这是一条机动车驾驶人耳熟能详的通行规则,未按规定让行不但面临交管部门的处罚,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为保障交通出行安全,消除道路安全隐患,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要求,从11月20日起,南京交管部门将对右转弯不让行的重中型货车进行电子警察抓拍 。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采访人员 郭一鹏
据统计,今年以来南京已发生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导致的交通事故2000余起,造成45人死亡,其中41人为非机动车驾驶人 。
从事故原因分析来看,未按规定让行的交通事故通常存在4种情形,分别是:转弯未让直行、无灯控路口未让右侧车辆先行、右转弯车辆未让对向左转弯车辆先行以及人行横道上行人先行 。 根据分析,未按规定让行的交通事故中,致人重伤、死亡的交通事故绝大多数发生在机动车右转弯过程中 。
从事故交通工具分析来看,肇事车辆以大货车、大客车等大型车辆为主 。 车辆体积越大,转弯过程中相应的盲区和内轮差也就越大 。 受害人以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为主,电动自行车车速相对较快、制动性能差,不少电动自行车缺乏后视镜等安全配置也让驾驶人难以发现“危险”正在靠近 。 而行人通行速度相对较慢且遇到危险时更加灵活,因而此类事故的受害人中,行人反而较少 。
从事故地点分析来看,大部分未按规定让行事故发生在车流量相对适中的平交路口 。 这类路口通常设有圆盘信号灯,不对右转弯车辆进行单独控制 。 因此在当绿灯放行时,右侧直行非机动车与右转弯机动车存在一定冲突 。 右转弯车辆驾驶人稍不注意疏于观察,未停车让行可能就会导致惨剧的发生 。
为压降道路交通事故,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南京交管部门率先在南京河西大街庐山路和软件大道凤信路路口,启用电子警察对右转弯车辆未按规定让行的重中型货车进行抓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七款的规定,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 对于未按规定让行的违法车辆根据相关的规定将给予100元记3分的处罚 。
南京交警相关负责人告诉采访人员,南京部分路口非机动车、行人绿灯直行时会与允许右转通行的机动车发生冲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应让行规则,机动车右转时应当注意观察是否有行人或非机动车通行,如果此时行人、非机动车为绿灯通行且右转机动车未停车让行的将被罚 。 值得提醒的是,非机动车、行人也应遵守交通信号指示,不闯红灯不越线停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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