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4辆超级豪车23处房产,曾经的金融才女为何被缉拿?杭州首例非法集资洗钱案告破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采访人员 陈锴凯 通讯员 胡建 李文

  今天(11月20日)上午 , 杭州拱墅公安分局召开新闻通报会 , 通报杭州首例非法集资洗钱案 。

  曾经的金融才女 , 为何被悬赏10万

  2019年1月16日晚7点30分 , CA734航班从泰国曼谷抵达萧山机场 。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10亿元的在逃嫌疑人 , 杭州腾信堂法人朱某某 , 在泰国曼谷落网后 , 由杭州警方押解回国 。

  曾经的金融才女朱某某(48岁 , 江苏徐州人) , 她是我省公安厅公开悬赏通缉涉嫌网贷案件24名在逃嫌疑人之一 , 悬赏金额达10万元 。

  朱某某曾被称为“金融才女” , 16岁开始打工 , 23岁开始创业 , 从服装店到股市金融 , 一路被称为传奇 。 但实际上朱只是一个高中学历 , 很会包装自己的女人 。

  她也不懂任何计算机知识 , 但却在互联网金融行业“风生水起” 。 凭着良好的相貌 , 能说会道 , 混得很不错 。

  她迷上了K线图 。 在她眼里 , 每一个K线图都代表着一个有生命的物体 , 波浪理念、斐数定理、BOLL、MACD等等 , 都像她多年未见的朋友一样 。 为了进一步深入学习金融 , 2000年 , 在股市混迹多年的她 , 开始接触期货产品 。 2005年 , 又接触黄金 , 并随朋友到了香港 。 2006年 , 她进入金融公司 , 开始做黄金在线买卖……开始了她的操盘手的生涯 。 她每天钻在里面琢磨 , 学习技术人员成熟的操作模式 , 分析研究参数 , 研发智能交易软件 , 一些香港的朋友还传授了很多手艺 , 使得她在分析和操作的技能技巧方面增长了很多知识 。 就在这样一个严峻复杂的金融背景下 , 她操盘的项目资金不仅没亏 , 反而盈利颇丰 , 这个事情一时传为行业佳话 , 可谓一战成名 。

  2010年 , 她创办了杭州腾信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以保本付息、炒外汇形式向群众非法吸收资金 。

  和那些公司不一样 , 腾信堂有技术、有团队 , 有专业机构把关 , 有前期计划方案 , 并且和一些资深的国外金融公司合作 , 能推荐更好、更丰富、更适合的产品给客户 。 为客户提供必要的风险提示 , 帮助规避金融投资风险 。 以杭州为发源地 , 以上海、香港为总部 , 战略布局至全国各省会级城市 。 同时 , 在香港、台湾、日本、英国、瑞士、新西兰、新加坡、迪拜等已有业务市场的基础上 , 进一步拓展至欧美、东亚、北非等 。 还将立足于金融核心支柱产业 , 重点投入绿色农业、养老、医养、酒店、贵金属及高端产品等新兴产业市场 。

  2018年7月15日 , 有群众向拱墅公安报案 。 去年7月17日 , 拱墅公安立案侦查 , 涉嫌非法吸收群众资金达10亿元 。 同月 , 朱某某潜逃在外 , 随后在去年被列为浙江省公安厅公开悬赏通缉嫌疑人 , 悬赏金额达10万元 。 东窗事发时 , 她名下被查获的豪车有4辆 , 其中有乔治巴顿、奔驰等 , 房产有23套 , 扣押涉案资金还有2900多万元 。

  同时 , 案件相关人员于近日 , 被拱墅区法院依法判刑 。

  重大非法集资案 , 牵出一桩洗钱案件

  朱某某被抓之后 , 拱墅警方对案件其他相关人员的侦查并没有停止 。 协助朱某某外逃的李某征等人 ,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同时被查处 。

  “我们在查办李某征等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件中 , 发现李某征在案发前后曾多次提供相应银行卡账户 , 协助朱某丽将巨额非法集资款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 , 以及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 , 将资金转化为房产、汽车、珠宝等财物或参与其他投资活动 , 可能涉嫌洗钱犯罪 。 ”拱墅警方说 。

  经审讯 , 犯罪嫌疑人李某征对知晓朱某丽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情况供认不讳 。

  1月18日 , 李某征被拱墅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洗钱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批准逮捕 。

  李某征被捕后 , 拱墅公安分局在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反洗钱处的配合下 , 查清犯罪嫌疑人李某、雷某涉嫌采用同柜取存和实际取现两种方式协助转移一亿余元非法集资款 , 并于2019年5月21日一举抓捕上述两人 。

  6月27日 , 李某、雷某被拱墅检察院以涉嫌洗钱罪批准逮捕 。

  抽丝剥茧 , 揭开非法集资洗钱真面目

  拱墅警方告诉小时新闻采访人员:“洗钱案的侦办 , 重点是发现‘洗’的行为 , 关键是审出‘洗’时主观上明知的犯罪故意 。 ”

  经拱墅公安分局侦查 , 并经拱墅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查明 , 在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 , “腾信堂”自2013年11月开始 , 以年化收益率11%-20%为诱饵 , 采用招揽的业务员“线下”拉客户投资外汇理财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公开集资 , 非法集资款总额达14.49亿余元 , 涉及投资人达1899人 。

  2016年年底 , “腾信堂”实际控制人朱某丽出资成立杭州瑞祥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聘请李某、雷某为其从事商业调查工作 。

  2017年2月 , 李某、雷某在明知资金是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所得的情况下 , 向朱某丽提供多张本人银行卡用于接收腾信堂公司的非法集资款 。

  2017年6月至2018年1月间 , 李某、雷某为获取每月1万元的好处费 , 配合“腾信堂”结算中心的罗某某(另案处理)等人 , 通过银行以同柜取存、实际取现、转账等方式协助转移非法集资款 。

  经统计 , 雷某转移犯罪所得共计人民币7232万余元 , 李某转移犯罪所得共计人民币3281万余元 。

  该案件的成功侦破 , 实现杭州市洗钱案件“零”的突破 。

  除已宣判的李某、雷某洗钱案之外 , 李某征洗钱案、朱某伟洗钱等也都已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

  近日 , 拱墅区人民法院以洗钱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雷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 并处罚金360万元;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3年 , 并处罚金17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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