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离婚时男方讨要20余万彩礼酒席费用 法官调解:女方返还彩礼1万元及金戒指

  武汉晚报讯(采访人员贾雪梅 通讯员陈亚莉)夫妻离婚 , 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等费用20万 , 是否有法律依据?11月19日 , 采访人员获悉 , 汉阳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彩礼返还纠纷案件 , 女方当庭返还男方彩礼1万元及金戒指一枚 , 案件圆满解决 。

  2015年底 , 原告小琴(化名)与被告小林(化名)经人介绍相识 。 2016年 , 双方登记结婚 , 同年10月 , 举办婚礼后原、被告开始共同生活 , 婚后未生育子女 。 婚后双方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吵 , 2017年2月分居至今 。 2018年9月 , 小林曾起诉要求与小琴离婚 。 2018年12月 , 法院审理后判决不准小林与小琴离婚 。 之后 , 原、被告双方的夫妻感情并未改善 , 因此小琴起诉至汉阳法院 , 要求与被告小林离婚 。 小林同意离婚 , 但要求原告返还彩礼、首饰及办酒席的费用共计20余万元 。

  本着彻底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原则 , 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 。 小林父亲情绪较为激动 , 认为在小林与小琴结婚过程中 , 小林家人付出了较多的财力 , 且原、被告生活时间过短 , 在情理上小林及家人无法接受 。 法官向小林及其家人进行法律释明 , 使其认识到双方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 , 且小林并无证据证明给付彩礼导致其生活困难 ,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 , 彩礼不予返还 。 同时 , 法官劝解原告换位思考 , 从情理上做原告的思想工作 , 原告自愿同意返还彩礼1万元和金戒指一枚 。 小林及家人表示愿意接受 。

  最终 ,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均同意离婚 , 原告女方向被告返还彩礼1万元及黄金戒指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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