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大湾区之声」大湾区之声:香港高院某些法官不要助纣为虐

  11月18日 , 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庭竟然裁定《香港紧急情况规例条例》部分条款不符合基本法 。 消息一经披露 , 香港社会大为震惊!人们不禁要问 , 香港高等法院某些法官的这一裁定 , 到底是想“止暴制乱” , 还是想纵暴添乱?

  在当前黑色恐怖升级 , 香港市民人人自危的时刻 , 香港高等法院某些法官的这一助纣为虐的行为到底为了什么目的?

  人们知道 , 此案源于香港特区有24名反对派议员申请复核《禁止蒙面规例》“违宪” 。 一些议员更是号称香港的政治架构是“三权分立”的 , 高等法院有权这么判 。 但只要懂得《基本法》基本知识的人一看就清楚 , 如此说法简直是信口雌黄 , 完全站不住脚 。

  1997年7月1日 , 香港回归祖国 , 香港同胞从此享受到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高度民主 , 但香港政治体制根本不是三权分立 , 而是中央政府直辖下的以行政长官为核心的“行政主导” 。 众所周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香港特区基本法一起 , 构成香港的宪制基础 。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对此已经说得非常明白 , 根据香港基本法第8条的规定 , 包括《紧急情况规例条例》在内的香港原有法律 , 除同香港基本法相抵触或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 , 予以保留 。

  1997年2月23日 , 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作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六十条处理香港原有法律的决定》 , 已经将《紧急情况规例条例》采用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 。 因此 , 该条例是符合香港基本法的 。 林郑月娥行政长官、特区政府完全有权根据《紧急情况规例条例》推出“禁蒙面法”!

  香港一些唯恐天下不乱的人 , 打着如意算盘 , 试图通过钻各种空子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 最后只能被卡在死路上 。 我们奉劝香港高等法院某些法官 , 请丢掉幻想 , 遵循职业精神 , 规规矩矩依法办事 , 不要助纣为虐、成为搞乱香港的千古罪人 。

  (原题为《香港高院某些法官不要助纣为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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