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银行保管箱租用人失联,哪些家属有权开启和继承

  遗嘱公证是常见的家事公证 , 此前扬子公证大讲堂多次介绍到 , 本期大讲堂由南京市石城公证处杨易公证员介绍涉外公证、保全公证和银行保管箱公证等 。 他认为 , 现代家庭出国留学、出国旅游、出国务工不免会涉及到一些涉外公证 。 另外 , 有些市民在保管贵重物品或重要文书会在银行租用保险箱 , 当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情况该怎么办?

  大讲堂上 , 杨易在分析案例

  什么是涉外公证

  杨易介绍 , 涉外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国内或国外当事人的申请 , 按照法定程序 , 对申请人需要在国外实施的法律行为、文件和事实的真实性、合理性给予证明的一项公证行为 。

  我国公民在申办前往国的有关签证等事项时 , 前往国往往要求提供其需要审查申请人相关事项所涉法律行为或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公证文书 。 这类公证书,统称为涉外公证书 , 其具有域外的法律效力 。 从涉外公证书申办主体以及用途上 , 一般分为涉外民事公证和涉外经济公证 。 涉外民事公证主要用于公民个人前往域外留学、旅游、探亲、结婚、定居、移民、工作、继承、考试、诉讼等方面 。

  保全证据公证

  保全证据公证是公证机构依法对证据进行验证提取 , 收存固定以防其灭失或日后难以提取的活动 。 公证机构证据保全的范围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申请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电子数据等 。

  杨易举例说 , 李某与张某之间多有生意往来 , 由于相熟日久 , 虽然之间相互借贷频繁 , 但从未立有借据 。 后因张某多次向李某借钱 , 且久拖不还 , 李某欲起诉张某 , 但除了转账凭证 , 苦无任何凭据 。 在公证人员的提醒下 , 李某想起自己曾就借款事宜在微信上与张某进行过商谈 。 最终 , 通过在公证机构办理了微信聊天记录保全公证 , 从而取得了关键的证据 。 李某向法庭提交这项关键证据后 , 讨回了欠款 。

  银行保管箱公证

  杨易说 , 一些市民在保管贵重物品和重要文书 , 会在银行租用保管箱进行存放 , 那么遇到租用人死亡失联等情况 , 如何处理或解决纠纷?

  他举例说 , 刘先生生前在某银行办理了银行保管箱业务 , 当他因病去世后 , 哪些家属有权开启保管箱 , 是否可以取走保管箱内的财物?杨易认为 , 办理银行保管箱公证可以解决此类纠纷 , 此项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 , 在租用人丢失保管箱钥匙、磁卡 , 租用期满、租用人未及时交纳租金又无法联系 , 租用人死亡等情况下 , 依法对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恢复保管箱内财物现状 , 而采取证据保全方式对保管箱内财物数量、种类现状等方面作为证据加以验证提取、收存和固定的公证活动 。 公证机构通过法律审查 , 确定刘先生的继承人范围 , 通过办理保管箱公证 , 清点保管箱内财产 , 办理继承刘先生的遗产公证 , 预防银行与刘先生的继承人之间不必要的纠纷 。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采访人员 任国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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