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网店售卖恶搞董存瑞、黄继光贴画被判赔礼道歉 法官:英烈名誉不容侵犯

  封面新闻采访人员 代睿 粟裕

  11月19日上午 , 封面新闻采访人员从杭州互联网法院获悉 , 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诉瞿某某侵害烈士董存瑞、黄继光名誉权两案合并公开开庭审理 , 当庭判令被告瞿某某立即停止侵害英雄烈士董存瑞、黄继光名誉权的行为 , 并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

  据西湖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 某网店由瞿某某注册经营 , 注册时间为2012年4月17日 。 该网店曾销售2款涉及恶搞董存瑞、黄继光的贴画 。 据介绍 , 上述贴画有多种规格 , 单价从4元至68元不等 。 瞿某某行为侵害了英雄烈士董存瑞、黄继光的名誉 , 故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 请求判令被告瞿某某停止侵权 , 并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 消除影响 。

  瞿某某辩称 , 该画销量极少 , 网上显示库存数量系其随意填写 , 并表示已认识到自身错误 , 愿意当庭赔礼道歉 , 希望得到英雄烈士家属和社会各界的谅解 。

  法院经审理认为 , 英雄烈士是国家的精神坐标 , 是民族的不朽脊梁 。 英雄烈士董存瑞在“解放战争”中舍身炸碉堡 , 英雄烈士黄继光在“抗美援朝”战争中舍身堵枪眼 , 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惊天动地的壮歌 , 体现了崇高的革命气节和伟大的爱国精神 , 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 。 任何人都不得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 。

  瞿某某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 应当崇尚、铭记、学习、捍卫英雄烈士 , 不得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名誉 。 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亵渎英雄烈士形象帖画的行为 , 已对英雄烈士名誉造成贬损 , 且主观上属明知 , 构成对董存瑞、黄继光的名誉侵权 。

  同时 , 瞿某某多年从事网店销售活动 , 应知图片一经发布即可能被不特定人群查看 , 商品一经上线便可能扩散到全国各地 , 但其仍在网络平台发布、销售上述贴画 , 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 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 依法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

  杭州互联网法院法官曾宪未接受封面新闻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 , 英雄烈士的名誉神圣不可侵犯 。 对侵犯英雄烈士名誉的行为 , 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 , 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名誉 ,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院认为 , 两案中 , 董存瑞近亲属未提起诉讼 , 黄继光侄子向西湖区检察院出具声明表示对该侵权行为不起诉 , 并说明黄继光已无近亲属在世 。

  经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公告 , 董存瑞、黄继光均无近亲属提起诉讼 , 故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主体适格 , 程序合法 。 瞿某某系通过网络平台销售案涉贴画 , 应属杭州互联网法院管辖 。 西湖区人民检察院要求被告瞿某某停止侵权、并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 于法有据 , 应予支持 。 瞿某某对销量、库存的辩解 , 不影响其责任的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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