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炒股狂赚五千万,这位省部级“股神”的秘密竟然是…

  随着法槌敲落 , 又一位省部级“股神”现了形 。

  近日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白向群案公开宣判 。 经审理查明:2010年10月初、2011年8月及2015年2月 , 白向群从相关股票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处非法获取内幕信息 ,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 , 白向群筹措资金并指使他人用多个亲友账户买入上述股票 , 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买入该股票 , 累计成交金额共计人民币4256万余元 , 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717万余元;泄露上述内幕信息给他人 , 导致他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上述股票 , 累计成交金额共计人民币4308万余元 , 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4052万余元 。

  简单算算 , 股票投资累计八千多万 , 几番操作下来便获利五千多万 , 妥妥的“股神”级水平 。 白向群和那些人是怎么做到的?答案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 。 法院认定白向群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 贪污罪 ,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二百五十万元;对白向群受贿所得财物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违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缴 , 上缴国库 , 不足部分 , 继续追缴……

  在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例中 ,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等行为并不鲜见 。 2018年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新增了对“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决策、审批过程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等违纪情形的处分规定 。 如果行为严重 , 构成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等 , 则适用刑法有关规定处理 。 截至目前 , 除白向群外 , 省部级干部中被以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等罪判刑的便有证监会原副主席姚刚、国家安全部原副部长马建、安徽省原副省长陈树隆、安徽省原副省长周春雨、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等多人 。

  什么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刑法第一百八十条对其作出了规定 。 该罪的主体为内幕人员 , 即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 , 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 主观方面只能依故意构成 , 过失不构成本罪 。 在客观上 , 该罪包括以下几种行为:一是内幕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期货或者根据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证券、期货;二是内幕人员向他人泄露内幕信息 , 使他人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三是非内幕人员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或者其他途径获得内幕信息 , 并根据该信息买卖证券、期货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证券、期货;四是其他内幕交易行为 。 白向群所涉及的主要就是前两种行为 。

  在量刑方面 , 该罪分为两档:情节严重的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 可见 , 该罪既有自由刑又有财产刑 , 一旦触犯红线 , 金钱和自由将会双双失去 。

  “当官发财两条道 , 当官就不要发财 , 发财就不要当官 。 ”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布对白向群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决定现场 , 白向群如是坦言 。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本质上是一种极不公平的交易行为 , 既侵害了证券、期货市场的正常管理秩序 , 也损害了证券、期货投资人的合法利益 。 如果党员干部参与其中 , 其影响将更为恶劣 。 类似白向群这样的“股神”干部 , 一个都不要再有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段相宇)

   纪法链接:

  第一百八十条 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 , 在涉及证券的发行 , 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 , 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 , 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 , 或者泄露该信息 , 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 , 情节严重的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

  单位犯前款罪的 , 对单位判处罚金 ,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 。

  ……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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