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泰山网]泰安一男子把自己“骗”进牢房 共骗取 15 名同事 140 万元

  近日 , 岱岳区人民法院审判一起诈骗案 , 被告人吴某连续诈骗同事钱财 , 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

  吴某是岱岳区某单位的一名员工 , 在其跟单位同事熟识后 , 吴某开始实施其行骗计划 。 2017 年 10 月至 2018 年 3 月期间 , 吴某以家人生病、周转贷款为由 , 先后骗取 15 名同事共计 140 万元 , 骗取的钱财吴某均用于网络赌博 。 2018 年 3 月 14 日 , 吴某逃匿 , 同年 8 月 17 日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 。 截至案发 , 吴某仍有 139 万元未归还 。

  吴某骗取他人钱财非法赌博 , 终归是把自己 " 骗 " 进了牢房 。 经岱岳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 , 被告人吴某虚构事实 , 隐瞒真相 ,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诈骗他人财物 , 数额特别巨大 , 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 应当依法惩处 。 按照相关刑法规定 , 判处被告人吴某犯诈骗罪 , 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 同时继续追缴被告人吴某犯罪所得 139 万元 , 分别返还被害人 。

  法官提醒 , 诈骗者经事先观察 , 针对不同人群采用不同手段 , 这是作案成功的一个因素 , 也往往是诈骗者惯用的伎俩 。 法官在此提醒 , 勿因他人的小恩小惠而轻信于人 , 涉及个人钱财及隐私的 , 警惕之心不可无 , 而凭借自身小聪明诈骗他人钱财者 , 面临的终将是法律的严惩 。

  【最泰安全媒体采访人员 张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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