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从首例网络筹款纠纷案说起

中国经济网■从首例网络筹款纠纷案说起。来源:经济日报

中国经济网■从首例网络筹款纠纷案说起。近日 , 全国首例因个人大病网络求助引发的纠纷在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宣判 。 法院认定筹款发起人莫先生隐瞒名下财产和其他社会救助 , 违反约定用途将筹集款项挪作他用 , 构成违约 , 一审判令莫先生全额返还筹款15.3万余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 法院同时向民政部、北京水滴互保科技有限公司发出司法建议 , 督促其切实加强对爱心筹款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

翻翻微信朋友圈就知道 , 目前国内有不少网络众筹平台 , 在这些平台上因为各种缘由进行网络众筹的人有很多 , 其中以个人或家庭成员遭遇意外或大病求助为主 。 由于这一领域目前仍缺乏必要的法律规范和制度约束 , 不时发生骗捐、诈捐事件 。 以往有类似事件发生以后 , 有的当事人迫于舆论压力通过平台退还了捐款 , 但多数情况下都会不了了之 , 没有了下文 。 正因如此 , 北京朝阳法院的此次判决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 “全国首例”宣判后 , 意味着网络个人求助过程中的骗捐、诈捐现象 , 将从法律角度有了司法案例作为参考 , 所以这一案件是有着很强的警示意义和社会价值的 。

虽然是全国首例网络大病筹款纠纷 , 但是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并不复杂 , 无论是被告未把筹来的善款用于孩子的治疗 , 还是在发起筹款时隐瞒了真实家庭财产情况 , 都是违反水滴筹平台筹款规则的 。 根据《水滴筹个人求助信息发布条款》 , 在发起人有虚假、伪造和隐瞒行为、求助人获得资助款后放弃治疗或存在挪用、盗用、骗用等行为时 , 水滴筹平台有权要求发起人返还筹集款项 。 有鉴于此 , 法院最终判定莫先生全额返还筹款15.3万余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

这件事告诉人们 , 如果要网络筹款 , 一定要坚守社会诚信 , 遵守平台规则 , 严禁弄虚作假和骗捐、诈捐 , 否则必然会付出沉重的法律和道德代价 。 同时 , 通过这一案例 , 对网络众筹行为 , 有关部门应尽快完善立法、加强行业自律;积极探索构建募集资金第三方托管机制;探索网络平台与医疗机构的资金双向流转机制 , 实现筹集款扣划至医疗机构直接用于结算 , 改变目前筹款人直接提现的方式 , 切实加强爱心筹款的监督管理和使用 , 降低资金风险 , 避免社会爱心受到伤害 。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苑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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