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谈】跳出“一捧就红、一冷就死”的怪圈 !

  导读

  青海洁神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 是由三线制造企业组建而成的民营企业 , 2010年正式转型生产环卫设备 。 2014年 , 由于银行抽贷断贷 , 正处于发展鼎盛期的洁神陷入债务纠纷被迫停产 。 几年间 , 企业资产和银行账户相继被查封 , 产品市场丢失 , 职工因下岗欠薪和医保等问题持续上访 。 民企座谈会以来 , 当地政府、法院、金融机构各方面转变思路 , 沟通协调 , 多方努力推进资产重组和债务化解 , 使企业得以起死回生 。

  “听了激动、看了感动 , 到了底下一动不动”

  回顾洁神从倒闭到重生的过程 , 无论是民营企业自身 , 还是政府、金融、司法等方面 , 都有值得反思的深层次问题:如何增强企业发展内生动力 , 避免对银行贷款的高度依赖;如何秉承善意执法理念 , 避免“一刀切”的粗暴做法;如何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 , 避免“红时捧、冷时扔”的怪圈出现 。

  洁神从组建、发展到被收购仅用8年时间 , 其兴也勃焉 , 其亡也忽焉 。 有不少洁神员工表示不理解:从开业时“众星捧月” , 各大银行抢着办贷款 , 洁神俨然是各界争相追捧的“宠儿” , 到风险突如其来后的束手无策 , “过山车”般的心理落差 , 让很多员工难以适应 。

  受访的民企人士认为 , 政策需要连贯性 , 中央提出六大措施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 政策也在陆续出台 , 但一到地方就会出现“调门高 , 企业听不到”的情况 。 有的政府部门和单位的观念、意识仍没有转变 , 出台的政策还是存在“玻璃门”现象 , “听了激动、看了感动 , 到了底下一动不动” 。

  一些政府部门手中有些资源 , 比如各种发展基金、技改资金等 , 但对民企来说 , 就是“听说了也就过去了” , 争取起来不知如何操作 , 亟须地方政府细化出台实质性的措施 。

  金融支持实体 , 需解决“肠梗阻”盘活机制

  洁神整合中 , 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发挥了对问题企业的救助功能 , 履行了央企的社会担当 。 在前期收购不良资产包尽职调查的基础上 , 华融引进了符合园区条件的、有实力的战略投资方 , 通过省级报纸、专业网站等途径 , 征集投资人或者是重组方 , 对不符合要求的投资人果断说“不” 。

  洁神有自己的产品、自己的市场、自己的主营业务 。 即便在3年停产期间 , 也一直有美国的订单 , “本来是很好的优质资产 , 为什么变成了不良资产?就是银行突然抽贷之后造成资金链的断裂 , 形成了不良资产 。 ”采访中金融业内人士如是说 。

  洁神新业主邢利民说 , 2018年10月青海洁神全部股权、资产及债权债务被收购后 , 便致力于恢复生产经营 , 但是债权债务的处置经历了漫长而痛苦的过程 。 目前仍有几家银行债务未能处置完毕 , 主要原因就是银行要价过高 , 难以达成共识 。

  究其背后原因 , 银行的考核体系、机制造成对民企惜贷 , 国家多次下文件要求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 但是到了银行就难以落实 。 有的银行甚至下了文件 , 明确要求对民企慎重贷款 。

  银行对民企的贷款门槛过高 , 利率至少在10%以上 , 而且还附加有苛刻担保条件 。 调研中有民营企业家反映 , 在银行贷款时 , 不仅要求他本人以法人身份签字 , 还要求配偶甚至儿子、儿媳都签字画押 ,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受访人士呼吁 , 银行不能搞“一刀切” , 要区别不同的行业、产品、产业、市场、业主的信用等 , 采取灵活的措施 。 建议银行在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现实情况下 , 结合具体省情、个案 , 研究构建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制度体系 。 各总行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 , 给省级行积极作为的空间 。 同时 , 银行要解决机制不灵活的问题 , 不能纯粹为了安全 , 为了盈利 , 机械执行规定 。

  外部环境待改善 , “成长的烦恼”须多方化解

  民企的发展 , 需要宽松友好的外部环境 。 如何秉承善意执法理念 , 避免简单机械执法给陷入困境的企业造成无可挽回的伤害?此案例有着深刻的启示 。

  洁神能够成功复苏 , 首要功劳在于政府的引导 。 洁神所在的园区管委会积极作为 , 不断与银行、法院、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等沟通 , 多次以公函的方式 , 要求收购企业必须符合园区产业布局 , 不得是高耗能、高污染的产业 , 也不能变更债务人的土地使用权性质 , 引导和保证了整合的方向 。

  2018年11月民营企业座谈会后 , 法院善意执法促双赢 。 针对收购重组进程中出现的个别金融机构债权人为实现己方债权 , 违法处置债务人的财产 , 产权变更出现困难等问题 , 西宁中院及时予以解决 , 强力推动收购重组和债务化解工作 , 从司法层面上盘活了可能起死回生的民营企业的查封资产 。 特别是在法律程序已基本完结的情况下 , 法院主动担当、直面困难 , 在法律和政策框架内积极作为 , 多次召集各方协调座谈 , 推进整合 , 尽了司法权外的社会责任 。

  西宁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刘纲说 , 对以企业为债务人的纠纷案件的处理 , 要拓宽问题解决思路 , 尽可能地以“达成和解”“分期履行”“破产重整”“债权转股权”等手段替代“破产清算” , 避免将企业一棒子打死 , 努力实现双赢 。

  最后 , 作为民企本身 , 也要清醒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成长中的烦恼 。 抽贷断贷固然是导火索 , 但企业盲目扩张、盲从投资 , 运转高度依赖银行贷款、抗风险能力弱却是最大的问题和隐患 。 一旦外部支持丧失 , 就一发不可收拾 , 债务危机就会成为压垮自己的“最后一根稻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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