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四川屏山:男子六万彩礼被悔婚 法院调解部分退还

  10月30日 , 四川省屏山县法院审结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 , 男子为结婚事宜花销68000元 , 要求女方退还 。 在法院的调解下 , 女方退还34000元 。

  2017年11月 , 甘肃男子刘某与屏山女子罗某在成都相识 , 并确立恋爱关系 。 2018年底 , 双方商谈结婚事宜 , 约定刘某给付罗某彩礼68,000元 。 2019年1月7日 , 刘某通过案外人刘某奎账户 , 向罗某转款三笔共计68,000元 , 其中18008元转给了罗某 , 50,000元转给了罗某父 。 2019年1月、2月 , 双方分别在甘肃、屏山办了酒席 。

  2019年4月 , 罗某因工作关系离开成都 , 后拒绝登记结婚 。 2019年10月9日 , 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 要求罗某返还彩礼68000元及价值6900元的结婚首饰 。

  法院在调解过程中了解到 , 罗某认为 , 原告也存在过错 , 仅愿意返还部分彩礼 , 法官向罗某释明诉讼诚信原则 , 也建议原告考虑被告办婚宴已支出部分款项的实际情况 , 酌情返还部分彩礼 。 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 , 罗某于2020年12月30日前返还原告彩礼费用34,000元 。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丁如林 陈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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