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被“薅羊毛”误伤,商家怎么自救

  如果被“薅羊毛”误伤 , 商家务必在订单形成后3个月内到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 , 否则撤销权消灭

  近日 , 网络大军“薅羊毛” , 导致网店关门的事件引发热议:“薅羊毛”合同是否成立?“薅羊毛”达成的合同是否应当履行?被“薅羊毛”误伤应当如何自救?

  一般来说 , “薅羊毛”是由专门搜集各类商家优惠信息的人 , 将优惠信息在网络和朋友圈中广为传播 , 接收优惠信息的人按照商家的优惠政策下单交易且得到实惠的行为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赵鑫认为 , 消费者按照商家的促销政策下单并付款后 , 合同成立 。 但是 , 如果商家并非有意设置促销信息而是误标 , 这与普通促销有很大的区别 。

  “标错了价格 , 即价格不是商家的真实意思 。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 , 明知道是店家标记错误仍然购买 , 这就是一个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 根据相关规定 , 店家只要做出声明 , 就可以取消此前的交易 。

  朱巍指出 , 法律规定 ,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 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这里的重大误解包括双方当事人对于合同性质、合同相对方、标的物种类、质量、数量等的误解 , 且这些误解足以给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 合同被撤销后 , 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 , 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 , 应当折价补偿 。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 双方都有过错的 , 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赵鑫表示 , 商家发现被“薅羊毛”误伤后 , 首先可向买家说明情况 , 由买家自行撤回订单 , 商家将货款退还 。 如果买家不同意撤单 , 商家难以承受巨大损失的 , 可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 。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3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 撤销权消灭 。 所以 , 商家务必在订单形成后3个月内到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 , 否则撤销权消灭 , 合同将不能被撤销 。

  法官提醒 , 如果是因为店家标错价格或数量导致合同被撤销 , 店家可能被认定为有过错的一方 , 需要赔偿买家的实际损失 。 买家如果明知合同无法实际履行而下单订立合同 , 其因合同履行可获得的收益预期实际为零 , 在网络购物成本几乎为零的情况下 , 可能会被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认定为不具有实际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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