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开拖拉机撞坏隔离护栏一走了之 肇事司机被罚款又行拘

  武汉晚报讯(通讯员李鹏程 采访人员戴旻阳)开车撞坏交通设施 , 可别一走了之 , 当心构成肇事逃逸 。 近日 , 武汉市江夏区交通大队处理了一起撞护栏逃逸案 。

  11月3日14时许 , 江夏区交通大队工作人员发现 , 文化大道一股机动车道旁的隔离护栏被车辆撞翻 , 工作人员立即通知汉警快骑机动组民警到现场查看 , 未发现肇事车辆及驾驶员 , 而隔离护栏损坏严重 , 影响道路的正常通行秩序 。

  通过追查 , 民警锁定了肇事车辆是一辆号牌为鄂01***51的多功能拖拉机 。

  11月4日14时 , 办案民警依法传唤拖拉机的车主汪先生到江夏区交通大队接受调查 。 警方称:11月3日14时许 , 汪先生驾驶多功能拖拉机在文化大道与谭鑫培路路口行驶时 , 因避让一辆双轮电动车操作不当 , 导致车辆偏离行驶方向 , 车辆右前方与隔离护栏相撞 。 事发后汪先生并未拨打报警电话 , 只是将护栏移到路边后驾车驶离现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 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 尚不构成犯罪的 , 驾驶证记12分 , 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

  汪先生被办案民警依法予以罚款、拘留 。

  交警提醒 , 驾车撞坏交通设施后 , 驾驶员一定要及时报警处理 , 逃离现场不仅要对隔离护栏进行相应的赔偿 , 还将因交通肇事逃逸 , 面临严厉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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