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晚报】冒用他人商标非法获利 黄某等4人被提请批捕

  本报讯(采访人员陆鑫 通讯员蒲秦静)自家商品卖得不好 , 在临桂开滑石粉厂的黄某想的不是提高产品品质 , 而是动起了歪脑筋 。 从2014年至今的5年间 , 他和其余3名同伙一直冒用“桂星”品牌商标生产假冒滑石粉 , 并从中非法获利 。 最近 , 龙胜各族自治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通过大量的调查取证 , 成功将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的嫌疑人黄某等4人抓获 , 并向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

  据民警介绍 , 黄某早前是临桂县某滑石制品厂的法人代表 。 2014年 , 厂里的滑石粉销量下降 , 他急着想将滑石粉销售出去 。 就在这时 , 谢某、林某找到了他 , 希望他帮忙制造一批滑石粉 。 但林某和谢某要求 , 黄某厂里生产出来的产品必须要使用“桂星”牌滑石粉的包装和名字 。

  黄某明知“桂星”商标是龙胜各族自治县某滑石制品厂的注册商标 , 但财迷心窍的他最终还是答应了谢某和林某的要求 。 在长达5年的时间里 , 三人一直以这样的方式 , 制造、销售假冒的“桂星”品牌滑石粉 , 销售总额超过160万元 。

  赵某则负责供应造假使用的滑石粉外包装 , 非法制作“桂星牌”滑石粉袋供黄某等三人使用 , 并获得一定非法所得 。

  今年10月27日 , 黄某等4人涉嫌生产、销售假冒“桂星”牌滑石粉 , 被公安机关抓获 。 目前 , 4人已经被提请批捕 , 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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