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刷脸案”引热议 人脸识别要限制应用场景吗?

  新华社杭州11月6日电(采访人员吴帅帅 张璇)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强制要求录入人脸信息“刷脸”入园 , 年卡持有者郭先生因此将园方告上法院 。 近日杭州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因为涉及“人脸识别”、采集公民生物特征信息等要素 , 迅速成为网友热议的话题 。

  随着人脸识别的普及 , 打开手机、收取快递、进出门禁……人们似乎越来越多地要在镜头前完成“刷脸”这道程序 , 这让网友不禁担心个人信息泄露 。

  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姜海斌律师表示 , 这个案件中 , 原告引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 认为被告不能强制收集原告的个人生物识别信息 , 属于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 原告在杭州野生动物世界购买年卡即和园方之间成立了合同关系 , 园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突然增加人脸识别入园的限制性条件 , 属于变更合同的内容 , 需要与原告协商一致 。

  姜海斌表示 , 我国网络安全法第41条规定 , 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 , 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 公开收集、使用规则 , 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 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 而目前很多运营者在使用“刷脸”技术时 , 并未考虑到收集个人生物识别信息过程中所存在的法律风险 。

  此前也有媒体报道 , 国内某快递柜提供人脸识别 , 但小学生仅依靠一张打印照片就能轻而易举地攻破 , 人脸识别的安全性令人担忧 。 奇安信网络安全研究中心主任裴智勇分析 , 从这些事件来看 , 就是应用场景方面出了问题 。

  不少网友在担心“刷脸”引发个人信息泄露的同时 , 也提出是否有必要对人脸识别的应用场景进行限制?

  裴志勇认为 , 从技术上看 , 人脸识别的适用场景应该包括三大要素 。 首先是需要绑定设备 , 比如手机“刷脸”支付功能 , 是通过绑定手机实现的 , 用自己的手机“刷脸”可以 , 但用别人的手机“刷脸”就不行 。 其次是应用场景最好有人值守 。 第三是配合其他安全技术共同使用 。

  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人工智能研究所教授李玺认为 , 从目前技术看 , 脸部和声音都可以在技术上实现辨伪 。 但“人脸识别”等生物识别技术如果仅凭“我的特征是什么”这一个因素 , 很容易被攻破或利用 。 从物理层面上 , 它可能会因为个人数据被滥用而被恶意“复制”;技术层面讲 , 现有技术还需要更多安全验证 , 才能被进一步推广 。

  安全专家建议 , 在人脸识别的应用场景下 , 个人应尽量选择大型的企业、机构上传信息 , 这些机构数据库安全系数相对较高 , 同时注意相关条款 , 避免不知情的情况下随意授权 。

  相关法律界人士认为 , 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在加紧制定中 , 但这并不意味着人脸识别可以无限制推广 。 收集信息、服务提供者应该自我审视应用场景是否合适 。 应用人脸识别技术之前 , 相关商业机构、社会组织等主体需要确保数据安全 , 这也符合我国网络安全法“谁收集、谁负责”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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