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广东省清远市政府原党组成员贝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广东省清远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 , 市公安局原局长贝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 , 经广东省委批准 , 省纪委监委对清远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 , 市公安局原局长贝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

  经查 , 贝冰丧失理想信念 , 背弃初心使命 , 对党不忠诚不老实 , 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 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 接受高档吃请;无视组织纪律 , 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 违规提拔和干预干部调整;违反廉洁纪律 , 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度假旅游;生活腐化、道德败坏 , 大搞权色、钱色交易;滥权妄为、执法犯法 , 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以权谋私、大肆敛财 , 违规为他人在获得商住土地使用权、加快征地拆迁进度、提高土地项目容积率、职务晋升、岗位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 , 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

  贝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 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 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 , 性质严重 , 影响恶劣 , 应予严肃处理 。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 , 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 , 决定给予贝冰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清远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 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

  贝冰简历

  贝冰 , 男 , 汉族 , 1962年4月出生 , 广西昭平人 , 在职研究生学历 , 1981年2月参加工作 , 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

  1991年12月任广东省粤安实业发展总公司办公室主任

  1992年12月任广东省清远扶贫区办公室副主任

  1996年12月任广东省清远扶贫区党政办公室主任

  1999年2月任广东省清远扶贫区管委会副主任

  2000年11月任清远英德市委副书记

  2003年3月任清远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

  2003年7月任清远市清城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

  2004年2月任清远市清城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6年11月任清远市清新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8年7月任清远市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

  2013年6月任清远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 市公安局局长

  2019年6月被免去清远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 市公安局局长职务(广东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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