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房客嫌出租房“堆满”杂物拒付租金 法院这样判

  “你东西都没搬空 , 我凭啥给房租?我还要你倒赔我钱!”

  “碗筷这些小东西 , 你丢了就是 , 我又没要你保管!”

  怎么租个房子还会为锅碗瓢盆的事儿吵成这样 , 乃至于房东和租客两次闹上法庭 , 官司从江津区法院打到了市五中院?法院究竟咋判 , 快来看看吧!

  起因

  房屋凌乱 , 租赁户不按时交房租

  2018年11月13日 , 房东欧某将一套住房出租给何某 。 何某查看过租赁房屋后 , 双方才签订《租房协议》对租金、租赁期限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约定 。

  何某随后就向欧某支付了第一季度的租金1350元和保证金500元 , 欧某向何某交付了房屋钥匙 。

  过了三个月 , 何某却拒绝支付第二季度的租金 , 称自己根本没有入住 , 因为欧某交付房屋时没有打扫卫生 , 留在出租屋里的锅碗瓢盆、衣物等杂物摆得到处都是 。

  欧某觉得很委屈 , 他认为何某当时是看过房子后才签的合同 , 房屋内这些碗筷之类的小东西 , 何某可以随便处置 , 不要的话可以扔掉 。

  维权

  房主告上法庭赢了官司

  今年4月中旬 , 欧某将何某诉至江津区法院 , 请求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 , 并要求何某腾退涉案房屋、支付欠付租金 。

  房东交房时未将房屋内的杂物清空并打扫卫生 , 租客以此为由拒付房租 , 对于此种情况 , 法院是如何认定的呢?

  江津法院审理认为 , 何某在租房前曾查看过房屋 , 在明知房屋状况的情况下仍然签订合同 , 而且从何某举示的照片来看 , 其主张房屋内未腾空的物品均为衣物、盆碗瓶罐以及其他一些生活杂物 , 稍作收纳处理即不影响其对房屋的正常使用 。 何某以此为由拒付房租 , 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

  江津区法院遂依法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何某腾退涉案房屋 , 并向欧某支付欠付租金 。

  拿到判决时 , 何某表示不服 , 上诉至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近日 , 二审法院审理后 , 依法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目前 , 判决已生效 。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采访人员 徐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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