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东城区开展化妆品专项检查:广告不得虚构使用效果

新京报快讯(采访人员 陈琳)每年“双十一” , 都是化妆品销售高峰 。 11月5日 , 东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针对化妆品领域的“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执法活动 , 约谈电商平台和化妆品销售企业 , 要求企业在发布化妆品广告时 , 不得虚构使用商品的效果 。 此外 , 还会同第三方检测机构 , 对两个品牌专柜的美白祛斑类以及防晒类化妆品进行抽检 。

在座谈会上 , 东城区市场监管局约谈了北京当当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一商宇洁商贸有限公司等电商企业和化妆品销售企业 。 结合相关法律法规 , 对商家开展行政指导 。 要求电商平台要落实好平台主体责任 , 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 避免在促销期间出现违法行为 。 各主体在发布广告时 , 要保证广告的真实性 , 化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成分、销售状况等信息应真实合法 , 不得虚构使用商品的效果 。 发布具有祛斑(美白)、防晒等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广告 , 或者在化妆品广告中宣传特殊用途的 , 在发布前必须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 。

[新京报]东城区开展化妆品专项检查:广告不得虚构使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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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王府井百货大楼 , 对两家化妆品专柜进行执法检查 。 东城区市场监管局供图

约谈结束后 , 东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来到王府井百货大楼 , 对百货大楼一层的“羽西”和“CPB”两家化妆品专柜开展了执法检查 。 执法人员随机抽查了两个专柜的特殊用途和非特殊用途、国产和进口共4款化妆品 , 分别对4款商品的标签标识、进货票据、供货商及生产企业的资质、产品的合格检测报告和相关资质进行了详细检查 。 经查 , 两商户各项资料齐全 , 未发现相关违法行为 。

[新京报]东城区开展化妆品专项检查:广告不得虚构使用效果。执法人员还会同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了化妆品抽检 。 共抽取美白祛斑类以及防晒类化妆品两批次 。 东城区市场监管局将密切关注本次抽检结果 , 一旦发现有销售不合格化妆品的行为 , 将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对相关商家予以处罚 。

检查过程中 , 执法人员提醒商户要自觉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 从合法渠道采购化妆品 , 不得夸大、虚假宣传化妆品的功效 , 销售化妆品时避免使用预防、治疗疾病等医疗用语误导消费者 。

东城区市场监管局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科长李慧表示 , “双十一”即将来临 , 消费者可以通过“化妆品监管”APP实时查询每款化妆品信息 , 以便更安全便捷地选购 。 在消费者更换化妆品时 , 为防止出现过敏反应 , 最好先在耳后或手臂内侧试用 , 确认不会发生过敏反应之后再使用 。 如果出现化妆品不良反应 , 一定要立即停用所用的化妆品 , 并到正规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治 。

[新京报]东城区开展化妆品专项检查:广告不得虚构使用效果。新京报采访人员 陈琳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李世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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