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网络刷单”店家违约不退款,可以要求返还吗?法院这样判 - 潇湘晨报网
网络购物可以使人足不出户便能解决生活所需 , 面对琳琅满目的各种网店 , 许多商家为了霸占购物榜单榜首 , 催生出一种新事物——“网络刷单” 。 近日 ,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刷单”而起的民事纠纷 , 判决“刷单者”与电商订立的合同无效 , 并驳回了“刷单者”主张返还货款及利息的全部诉讼请求 。
2018年 , 文某经人介绍加入一QQ群 , 应管理员指示在某著名电商平台的某店铺上下单购买手机、支付款项 , 但并无真实手机交易、物流信息 , 待文某在网上点击确认收货后 , 由相关人员退回购机款并支付一定奖励报酬 。
然而 , 文某按照指示步骤操作后 , 商家却迟迟没有将文某的“刷单”金额和佣金返还给文某 。 文某经多次催收无效后 , 向蓬江区法院起诉该店铺及电商平台 , 要求返还货款并支付利息 。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 文某从事的上述商业活动并非为生活所需购买商品 , 实质属于“刷单”行为 。 同时 , 该店铺作为电子商务经营者 , 明知刷单行为的违法性 , 仍违法经营 , 该店铺被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 文某及店铺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 双方订立的合同无效 , 且双方均有过错 , 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因此 , 文某主张返还的货款及利息属于不法给付 , 判决驳回文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 因网络平台主观没有过错 , 法院认定其在本案中不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来源:人民法院报
推荐阅读
- 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资金2020年度申报指南
- 百亿富豪遇“麻烦”,相中老牌百货,举牌后遭警示,恐添变数?
- 疫情冲击经济,第一个“破产”的国家出现!今年5次调查自华产品
- 美国用“核试验”来恫吓中国“核裁军”,那是赤裸裸的核讹诈
- 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普专项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通知
- “泡芙消极事件”引关注,Curse:大家都不ping人,除非特别恶心
- 云顶日报0516 史上最“短命”套路?炸弹人惨遭热修
- 三国杀:卡牌是否应该“界限突破”?且看这版「界闪电」设计如何
- 这3个星座爱得忠诚,弱水三千只取一瓢,用情至深断绝“暧昧”
- 又一位“埃梅里”,巴黎青训小将崭露头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