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老赖”罗永浩: 就算“卖艺”也会还债 丹阳法院:欢迎!公众人物更应做好表率

  中国江苏网11月5日讯(采访人员 万凌云)罗永浩因欠下370万元货款 , 上了“老赖”名单!3日 , 罗永浩被丹阳法院限制消费的消息迅速成为网络热搜 。 罗永浩在微博上就此事公开发长文回应称:“即便公司因不可抗力被彻底关掉 , 我个人也会以‘卖艺’之类的方式把债务全部还完 。 ”

  说起罗永浩 , 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他“坚硬”的标志性产品——锤子手机 , 同时 , 还有那句有关锤子手机的豪言壮语“给我时间 , 我可以让你们所崇拜的手机品牌都倒闭” 。

  任何时候 , 罗永浩留给人们的印象 , 都是看上去十分“坚挺”!此次也不例外 , 即便被丹阳法院限制消费——“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 罗永浩在微博上以《一个“老赖”CEO的自白》为题公开回应 , 依旧硬朗 , 依旧“爷们” 。 首先 , 罗永浩自嘲自己是“老赖”CEO;再者 , 十分硬气地陈述:“公司在过去十个月已经还掉三亿元债务 , 自己也以各种方式筹款帮公司还了其中的数千万 。 ”最后 , 更是隔空回话丹阳法院的“消费限制令”称:“在未来的一段时期把债务全部还完 , 即便公司因不可抗力被彻底关掉 , 我个人也会以‘卖艺’之类的方式把债务全部还完 。 ”并且 , 文中还不忘以马克吐温和史玉柱自励 , 调侃:“战士还可以‘卖艺’还债” , 由此“请大家放心” 。

  对于罗永浩的这一“坚硬”回答 , 丹阳法院如何看?4日 , 采访人员联系上了丹阳法院执行局局长陈国鹰 。 陈局长明确表示:欢迎!同时 , 他还强调:作为社会公众人物 , 更应给社会大众做好“诚信”的表率 。 陈局长告诉采访人员 , 对罗永浩发出“消费限制令” , 法院是依照法律程序依法作出的裁定 , 而并不是基于罗永浩本人是一名社会公众人物 。 并且 , 罗永浩只不过是法院依法发布“消费限制令”中的一人 。

  对于“老赖”罗永浩的这一表态 , 陈局长说法院已经注意到了 。 对于他的这一态度 , 法院肯定表示欢迎 , 并希望罗永浩说到做到 , 尽早偿还其所欠债务 。 同时 , 希望锤子科技及罗永浩本人 , 与立案执行申请人江苏辰阳电子有限公司就申请执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 早日达成执行和解 , 法院也好早日解除对罗先生的“消费限制令” 。

  陈局长强调 , 在法治社会 , 每个人都应该讲诚信、重诚信 , 做诚信人 , 干诚信事 。 而作为社会名人 , 不管是罗永浩还是其他名人 , 法院认为 , 在诚信方面 , 他们都应该带头遵守 , 做讲究诚信的“带头模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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