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日报】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江西一男子这样卖房被抓

  11月3日 ,

  采访人员从永丰县检察院了解到 ,

  近日 ,

  该院办理了一起“一房多卖”合同诈骗案 。

  永丰男子艾某构成诈骗罪 ,

  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 并处罚金5万元 。

  据了解 , 艾某于2012年12月购买了一套房 。

  2013年艾某以做生意为名向邓某借款30余万元 , 之后邓某多次催其还款 , 艾某无力偿还 , 双方便约定将房子用于抵债 , 艾某并给了邓某一把钥匙 。

  2017年6月艾某隐瞒该房子已抵债的事实 , 与被害人傅某签订了购房协议 , 约定房款24.3万元 , 傅某按约定汇款22万给艾某 。 艾某收到钱之后 , 随即将钱全部取出 , 但并未还给邓某 。

  2017年7月20日艾某与邓某签订了房屋出让协议 , 将房子出让给了邓某 。 没想到 , 2017年10月 , 傅某准备去装修房子的时候 , 发现邓某已经装修了 , 遂向艾某要求还款 , 但艾某至今未还一分钱 。 经查 , 艾某收到傅某的钱后 , 绝大部分用于日常生活 。

  检察官提醒

  买房要慎重 ,

  一定要审查清楚各种文件 ,

  及时到房管局备案 ,

  不要贪图便宜 ,

  让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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