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收了嫌疑人送的别墅,益阳警官导演“追赃”闹剧帮其“立功”减刑

  逢年给时任益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尹岑波拜年的公司老板林某 , 在2015年卷进了一起高达4亿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 出事后 , 林某哥哥找到了尹岑波“求助” , 许诺一套别墅作为好处费 。

  尹岑波等人为林某量身打造了一个“方案”:林某投案自首后捏造“幕后老板” , 制造假“主犯” 。 之后 , 尹岑波还亲自导演了一出“追赃”闹剧 , 赴广东揭西县查获了现金305万元为林某制造立功情节 。

  在尹岑波等人的帮助下 , 林某在当时仅被判处缓刑 。

  10月28日 , 尹岑波犯受贿罪一案的判决书在网上公开 。 尹岑波被桃江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 , 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

  判决书显示 , 尹岑波共计受贿411万元 , 还曾收下30万元赌资 , 帮同样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司老板脱罪 。

  为减轻处罚送别墅

  2015年8月 , 湖南省国税局稽查组现场查获林某所开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 并将案件线索和材料移交益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立案查处 。 当时的益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尹岑波是林某的老熟人 。

  早在2011年 , 林某就通过益阳市资阳区国税局原局长吴某的介绍与尹岑波结识 。 2012年起 , 林某在益阳市资阳区开办公司从事非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利 , 为了寻求尹岑波在案件查处方面对其关照 , 林某多次送给尹岑波财物 。

  比如在2012年 , 尹岑波与时任益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王某旺等人在澳门新濠天地酒店赌博时 , 林某给尹岑波送了5万元港币(折合人民币4.0496万元) 。 当时尹岑波将这5万元港币借给了王某旺作赌资 , 王某旺回益阳后仅还了人民币3.8万元 。

  此外 , 在2013年、2014年 , 林某年年给尹岑波拜年 , 还在2014年给尹岑波送了一辆价值12.93万元的车 。 林某与尹岑波两人通过交往 , 关系进一步密切 。

  2015年 , 当林某卷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后 , 他委托自己的哥哥与尹岑波见面寻求关照 , 为表达诚意林某向因曾尹岑波许诺了一套别墅 。 此外 , 还有给王某旺赠送一个门面 。

  在见面的次日 , 尹岑波便跟着林某哥哥去挑选别墅 。 最终 , 尹岑波在林某的众多别墅中挑选了一套最满意的 , 他将姐夫的身份证交给林某哥哥后 , 该别墅过户到尹岑波姐夫名下 。

  经益阳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 , 该别墅转让时价值人民币277万元 。 经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重新鉴定 , 该别墅评估价格为229.3500万元 。

  多名警察合力“演戏”帮嫌犯“立功”

  如何帮林某减轻处罚?尹岑波与王某旺、主办该案的侦查员李某以及林某哥哥多次商量 , 最终确定了一个 “方案”: 让林某投案自首后捏造“幕后老板”制造假“主犯”、安排假“追赃” , 使林某具有自首、从犯、立功等减轻处罚情节 。

  2015年9月 , 林某哥哥根据商量的方案联系了一名广东籍林姓男子 , 以100万元作为酬劳让他帮林某顶罪 。 为了制造该林姓男子在益阳生活过的痕迹 , 他还特地去益阳住了几天 , 然后被安排出境躲藏 。

  方案确定之后 , 一出由众人参与的“闹剧”拉开序幕 。 首先 , 尹岑波、李某根据事前方案 , 抓获了林某涉案公司两名员工 , 通过提示性讯问让二人指证“顶包”的林姓男子才是公司“幕后老板” 。

  2015年10月初 , 林某按照计划在广东投案自首 , 虚假指证“顶包”的林姓男子是公司“幕后老板” 。

  之后 , 林某哥哥又按照计划在广东揭西县找了一个农家乐饭店 , 将305万现金和里姓男子出国时的登机牌藏匿在房间内 , 将农家乐饭店位置绘图后捎带给看守所里的林某 , 将现金藏匿地点告诉王某和尹岑波 。

  林某据此“举报”了林姓男子的的藏身地点 , 王某旺和尹岑波则组织办案人员“导演”了一起假“追赃” , 特地赴广东揭西县查获了现金305万元 。 就这样 , 林某的立功情节就顺理成章的伪造好了 。

  案件侦查终结后 , 益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仅依据林某的口供认定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2900余万元移送起诉 。 2016年5月 ,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判决林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 认定其具有自首、从犯等情节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缓刑三年 。

  曾收30万赌资直接帮人脱罪

  判决书显示 , 除了帮人想办法减轻处罚外 , 尹岑波甚至还直接帮人脱罪 , 牵线搭桥的人正是尚未案发的林某 。

  2014年 , 安徽籍商人王某在益阳市资阳区开办医药公司从事非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利 。 2015年6月 , 云南省昭通市公安局向益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发函 , 要求协查王某在益阳开办的医药公司是否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

  王某得知消息后 , 为了逃避法律追究 , 委托朋友林某找益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领导打点关系 , 要人给林某转账130万元 。 2015年7月 , 林某受托后找到尹岑波 , 请求对王某予以关照 , 给尹岑波送了30万元现金 。 尹岑波收受后存入银行账户用于炒股 。

  之后 , 尹岑波安排办案人员初步调查后 , 以王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司已注销、财务资料丢失、关键人物无法找到为由建议不予立案侦查 , 王某因此没有被刑事立案逃脱法律追究 。

  据统计 , 2012年至2015年 , 尹岑波在担任益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期间 , 利用职务便利 , 在线索初查、刑事立案、案件查处等方面为案件当事人谋取利益 , 收受案件当事人及请托人林某、王某房产、购车款及现金共计价值折合人民币280.3296万元 。 明知郑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 利用职权对其包庇不予立案查处 , 并多次索取、收受郑某家具款、车辆及现金共计价值折合人民币74.4468万元 。 合计折合人民币354.7764万元 。

  郑某提到过一个细节 , 2016年的一天 , 尹岑波电话联系他 , 说有一个亲戚生意上投资差点钱 , 想找他借5万元 。 “当时他有些犹豫 , 但没办法拒绝 。 说是借 , 但一直未还 , 也未打借条 。 尹岑波提出来 , 我只能拿 。 ”

  采访人员发现 , 这一行为最终被桃江法院认定为“索贿 , 应当从重处罚” 。

  多份实名举报均未被认定立功

  2018年6月5日下午 , 益阳市公安局党组接到对尹岑波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通知 ,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惜春在局长办公室电话以开局班子会 , 研究案件的名义电话通知被告人尹岑波到益阳市公安局办公楼 , 尹岑波接到电话后赶到市公安局一楼大厅 , 市纪委监察委工作人员出示证件后将尹岑波带至益阳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 , 同时对其宣布采取留置措施的决定 。

  在尹岑波出事前 , 他将别墅偷偷处理了 。 2018年4月14日后 , 王某旺被监委留置后 , 尹岑波担心被监听 , 曾通过他人手机三次约见了林某 。 “尹岑波将别墅的房产证和钥匙给了我 , 要我想办法将别墅卖了 。 2018年5月2日将房子卖了253万元 , 其中我借了210万元 , 给了尹岑波43万元 。 ”

  2018年7月 , 林姓男子回国投案自首 , 交代了顶罪的事实 。 经公安机关重新侦查查明 , 林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达4亿余元 。

  有意思的是 , 2019年3月29日 , 尹岑波在沅江看守所羁押期间曾实名举报“关于沅江市四季红镇张勇涉黑涉恶团伙违法事实的检举揭发” 。

  经核查 , 尹岑波及其委托的律师实名举报张勇等人纠集社会闲散人员 , 多次在四季红镇及周边地区殴打他人 , 欺压百姓、欺行霸市、横行乡里、高利放贷 , 以其影响力恶意讨债、非法经营等情况举报与事实不符 。

  但张勇等人涉嫌犯寻衅滋事罪 , 聚众斗殴罪、殴打他人和扰乱单位秩序 , 具有涉恶犯罪嫌疑 。

  尹岑波认为自己具有立功情节 。 桃江法院审理认为 , 经调查尹岑波所举报的内容查无实处 , 对张勇等人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事实并非尹岑波所举报的事实 , 故不能认定为立功 。

  此外 , 尹岑波庭审中提出在益阳市监察委期间举报了益阳某房地产公司原负责人的职务违法、某涉恶团伙因债务纠纷侵犯酒店经理的人身权利以及社会人员涉枪涉恶等线索 , 具有立功表现 。 桃江法院认为 , 尹岑波提供的线索没有指明具体犯罪事实和具体犯罪对象 , 对侦破或者抓捕他人不具有实际作用 , 也不能认定为立功 。

  潇湘晨报采访人员 周凌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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