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模糊的规定不应成为“天价运尸费”的护身符

  模糊的规定不应成为“天价运尸费”的护身符

  不久之前 , 四川宜宾市民蔡先生在云南抚仙湖度假旅游期间 , 不幸突发疾病去世 。 为了将蔡先生的遗体运回家乡 , 其家属向负责当地丧葬事宜的云南省澄江县殡仪馆发出了委托 。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 , 在澄江殡仪馆标示“36公里内收费560元 , 每超出一公里加收4元”的情况下 , 640公里的运输距离 , 逝者家属竟被收取了24640元 。 10月28日上午 , 在四川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法官的主持下 , 澄江县殡仪馆负责人与逝者女儿蔡女士达成了调解协议 , 最终 , 双方共同认可“36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4元”的遗体运输价格 , 运费按往返路程计算 , 澄江县殡仪馆将多收取的费用17000元如数退给了蔡女士 , 后者则从法院撤诉 。 (10月28日红星新闻)

  在该次遗体运输过程之中 , 核定路程应为单程640公里 , 往返收费 。 然而事后蔡女士才发现 , 被收取的24640元 , 与派车单上的收费标准完全不符 。 按照云南澄江县殡仪馆到宜宾市殡仪馆的实际距离测算 , 运送遗体的费用高达每公里38.5元 , 相当于云南省规定价格的近10倍 。 面对这样的情况 , 死者家属确实有充分的理由认为 , 如此超标准的“天价运尸费”是对丧属的“趁火打劫” , 不仅收了不该收的钱 , 也极大地伤害了公序良俗 。

  此前 , 在双方争议过程中 , 澄江县民政局曾在答复蔡女士的书面文件中表示 , 根据澄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澄江县殡仪馆运尸费、骨灰盒寄存、遗体存放(含冷藏)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文件规定 , “长途运载尸体往返里程200公里以上的 , 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 也正是基于这份在条文里留下了巨大模糊操作空间的规定文件 , 澄江县殡仪馆才“胆大包天”地收取了两万多元的巨款 。 对此 , 倘若只解决蔡先生一家的问题 , 而不能断绝这类问题的根源 , 恐怕无助于阻止类似事件再次重演 。

  虽然在媒体的曝光之下 , 多收的钱退给了蔡女士 , 但我们并不知道 , 当地殡仪馆此前是否有过类似的收费操作 , 之前被收费的人又是否只能认命了事 。 如果澄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关于澄江县殡仪馆运尸费、骨灰盒寄存、遗体存放(含冷藏)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中模糊的条文不做调整 , “天价运尸费”的“依据”就会一直存在下去 , 而我们不可能指望每一次都靠媒体曝光、法院调解来解决相关矛盾 。

  说到底 , 澄江县殡仪馆的收费标准 , 虽然让当事人愤怒质疑 , 但终究是有一定的“依据”的 , 这一“依据”就是上述文件中的规定 。 因此 , 要防止“天价运尸费”事件再次发生 , 这样的文件必须做出调整 。 文件中的模糊条文 , 是当地收费标准含混不清的根源 , 只有修改掉这种不合理的地方规定 , 按相关规定透明定价、合理收费 , 才能彻底消除“天价运尸费”问题 。 否则 , 只要这种留了“口子”的文件依然有效 , “天价运尸费”现象就依然有可能再次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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