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用的网不对,捞了600多公斤螺蛳被提起公诉

【扬子晚报网】用的网不对,捞了600多公斤螺蛳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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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蛳味美 , 但捕捞要得法守规 。

  扬子晚报网10月28日讯(通讯员 张雪峰 李芸 采访人员 陈咏)螺蛳鲜美 , 吸引了不少渔民捕捞螺蛳赚钱 。 采访人员28日从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获悉 , 螺蛳捕捞要讲求方法 , 非法捕捞超过500公斤将面临刑事处罚 。 近日 , 该市4名渔民使用禁用渔具捕捞螺蛳600多公斤 , 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 目前已被广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

  检方介绍 , 今年4月13日凌晨 , 渔民于某和其丈夫、妹妹以及妹夫四人 , 来到扬州市广陵区一乡镇河边 , 用网眼大小为0.7cm×0.7cm的抄网捕捞螺蛳 。 两三个小时后 , 四人捕获了12袋螺蛳 。 随后 , 四人又到附近鱼塘捞螺蛳 , 被看鱼塘的村民发现 。 接到报案后 , 民警赶到现场将四人抓获 , 缴获抄网2把及捕得的螺蛳658.55公斤 。 归案后 , 四人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 涉事螺蛳被警方全部放生 。

  经查 , 犯罪嫌疑人使用的抄网为耙刺类渔具 , 网目尺寸只有0.7厘米 , 依靠拖曳方式作业 。 这种渔具操作简单 , 作业范围和捕捞强度比较广 , 但捕捞的选择性差 , 大小通吃 。 作业过程中 , 对所经水域破坏严重 , 会对水体透明度、渔业资源等造成不利影响 。 根据渔业管理规定 , 该渔具属于“破坏渔业资源的禁用渔具” 。

  广陵区检察院认为 , 四名犯罪嫌疑人采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 , 重量达500公斤以上 , 情节严重 , 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 目前 , 广陵区检察院已向法院提起公诉 , 该案正在审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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