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收缴率仅42%,拖欠3928万元 达州住建部门发文催缴的背后(15)

然而在今年在7月底 , 易先生收到了通川区人民法院的传票 , “物业公司告了我们15人不缴物业费” 。 最后 , 法院判易先生缴清2016年到2018年底的物业费和代收垃圾清运费3800余元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从物业处了解到 , 法院判决后 , 被告的15人中已经有几户业主前去物业缴纳拖欠费用 , 但仍有10户未缴 。 目前易先生和其他不服判决的业主一起 , 已经向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物业费不是不交 , 是要交得值得 。 ”易先生认为 , 业主和物业之间本来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 , 双方平等 , 而业主缴费就是要获得等价的物业服务 。 但现在“1元钱一平方的费用 , 只享受到的3毛钱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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