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数据造假频发而官员问责乏力,原因何在?( 七 )

湖北省统计局一位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员告诉采访人员 , 尽管统计法明确载有对“强令、授意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有关机构、人员拒报、虚报、瞒报或者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等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 , 但事实上 , 很少听到哪个官员因插手统计和数据弄虚作假而被免职 。 统计造假风险小、收益大 , 在权衡利弊后 , 有些官员就会选择造假 。 虽然统计法明确规定“利用虚假统计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或者职务晋升的” , 除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 , 还要“取消其荣誉称号 , 追缴获得的物质利益 , 撤销晋升的职务” , 但在实际执行中 , 极少有人为此丢官 。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运书认为 , 统计造假成为政绩最简单最直接的来源方式 , 具有极大的诱惑力 。 统计造假其实是一场博弈 , 如果风险小于收益 , 造假就变成“划算的买卖” 。 “收益”和“风险”严重不匹配 , 诱惑太大 , 笼子太弱 , 自然不可避免大面积造假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