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云南省昭通市公安局原局长李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新网10月22日电 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 , 经中共云南省委批准 , 云南省纪委监委对昭通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李彪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
经查 , 李彪身为党员领导干部 , 丧失理想信念 , 人生观、价值观扭曲 , 知法犯法、执法破法 ,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 利用住院治病之机收受礼金 , 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 。 不如实报告家庭所购房产 , 利用职务之便为妻子在工作上谋取利益 。 大搞权钱交易 , 非法收受财物 。 工作严重失职 , 致使严重刑事犯罪涉案人员逍遥法外 , 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公信力 。
李彪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 , 廉洁纪律 , 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 , 性质严重 , 影响恶劣 , 应予严肃处理 。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 , 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 , 决定给予李彪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 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
李彪简历
李彪 , 男 , 回族 , 云南永胜县人 , 大学本科学历 , 1963年11月出生 , 1982年8月参加工作 , 199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
1982年8月至1992年5月 , 在大理州公安局刑侦大队工作
1992年5月至1997年4月 , 任大理州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1997年5月至1998年3月 , 任大理州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
1998年3月至2003年7月 , 任大理州弥渡县公安局局长
2003年7月至2005年7月 , 任大理州公安局国保支队政委
2005年7月至2006年3月 , 任大理州公安局副局长
2006年3月至2006年10月 , 任大理州公安局副局长、大理市公安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2006年10月至2007年1月 , 任大理州公安局副局长、大理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7年1月至2015年7月 , 任大理州公安局副局长、大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大理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5年7月至2015年8月 , 任昭通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15年8月 , 任昭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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