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广西柳州“大毒枭”涉黑团伙受审 曾将三任公安局长“拖下水”

  10月15日 ,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柳州市“6·3”重大涉黑案件在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 该案件是柳州市近年来破获的参与人数最多、涉及面最广、影响最大、最为典型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 , 该团伙曾将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三任局长“拖下水” , 导致他们纷纷落马 。

  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加爱自2007年开始涉足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 2010年 , 张加爱与同为柳江籍的被告人覃春团相识之后开始合作 。 二被告人逐步通过纠集、豢养具有犯罪前科、劣迹等社会闲散人员以增强其实力 , 入股、开办多家经济实体 , 逐步建立起以张加爱、覃春团为组织者、领导者 , 被告人韦祖磊、罗红海、张忠、韦海露、张加芬为骨干成员 , 被告人黄如锐、覃天铺、梁献竹、罗五贵等人为一般参与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柳州市区以及柳江区范围内 , 借故生非、故意制造事端 , 多次纠集数十人以上使用暴力在酒吧等公共场所寻衅滋事 , 妨害公务、故意伤害他人 , 导致多名被害人受重伤、轻伤等 , 以及巨额财产损失 , 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 还通过威胁、恐吓、强占等手段介入经济领域 , 排除竞争对手、垄断经营、强迫交易 , 还实施非法占用农用地 , 伪造公司、人民团体印章 , 非法攫取在柳江区石场经营、土方工程、沥青路面铺设等经济利益 。

  该团伙依靠行贿柳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原政委、柳江县公安局原局长赵品初 , 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原支队长、柳江县公安局原局长谢其托 , 柳州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原支队长、柳江县公安局原局长韦海等七名公职人员 , 寻求非法保护 , 依托“保护伞”发展组织势力 , 打击竞争对手 。 被告人张加爱还将贩卖、制造毒品非法获取的巨额利益注入组织入股、开办的企业 , 增强组织经济实力 , 并且非法持有一支仿64式手枪及子弹5枚 。 被告人张加芬为帮张加爱掩饰、隐瞒贩卖、制造毒品所得资金来源和性质 , 提供银行账户协助资金转移进行洗钱 。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加爱、覃春团等十一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贩卖、制造毒品罪、强迫交易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洗钱罪、伪造公司、人民团体印章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敲诈勒索罪分别追究十一名被告人的相应刑事责任 。

  由于本案证据材料较多、案情疑难复杂 , 该案在庭前组织控辩双方开展了为期四天的庭前会议 。 庭前会议中 , 法院就程序性事项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通过展示全案证据 , 梳理出争议的证据在庭审中重点举证、质证;还明确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在庭审中开展重点辩论 , 为此次庭审的高效进行提供了强力保障 。

  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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