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面」长安剑:我们支持《禁止蒙面规例》的十大理由

香港人民有权拥有拒绝恐惧的自由 , 抵制暴力的民主 。

4日 ,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召开采访人员会 , 宣布自5日凌晨起实施《禁止蒙面规例》 。

这意味着 , 从明天零点起 , 香港的任何游行集会 , 参与者都不得以任何方式蒙面 , 违者最高可罚款25000港币并监禁一年 。

这部法规是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订立 , 根据《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紧急法) , 行政长官和行政会议在紧急情况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况时 , 可订立合乎公共利益的法规措施 , 不需要经过立法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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