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服刑人员为何还能吃"低保"

  “我履责不到位导致该发现的问题没有被发现 , 这是本人作风不实不细造成的……”今年5月 , 在江苏省沭阳县汤涧镇开展的现场警示教育会上 , 该镇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受到处分的民政助理、残联专职理事长王某现场剖析道 。

  今年5月 , 该县集中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 。 根据县纪委监委统一部署 , 各乡镇场(街道)、县直各单位都要结合自身实际 , 分别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 。

  时针回拨到去年1月份 。 “有人竟然一边坐着大牢一边还吃着低保……”在该县信访接待室内 , 一位中年男子向工作人员反映 。

  据信访人称 , 2016年 , 汤涧镇顾洼村村民高士新因犯罪而获刑入狱 , 可让人想不到的是 , 高士新在入狱后仍然享受着低保救助 。

  为把事情搞清楚 , 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核查组对该问题线索进行初核 。 核查组兵分两路 , 一路前往法院走访当年案件庭审人员和调取卷宗材料 , 另一路前往高士新所在乡镇进行走访 。

  “请问你认不认识顾洼村村民高士新?”在汤涧镇 , 核查组工作人员首先找到该镇民政助理、残联专职理事长王某了解情况 。

  “高士新 , 不认识 , 什么事情啊?”王某一脸茫然的答道 。

  “我们接到群众举报 , 反映高士新存在违规吃低保问题 , 现在向你核实下 , 高士新到底是不是低保救助对象?现在还享不享受政策救助?”

  “哦!好的 , 我查一下 。 ”听到这些 , 王某猛然缓过神来 。 通过查询 , 只见高士新的名字果然在该镇低保救助人员名册之中 。

  “高士新现在在哪?”前往法院核查的工作人员发来信息 , 证实了高士新犯罪入狱的事实 。

  “应该在村里吧……”王某支支吾吾地说 , “当时这个名单都是要经过村里评议公示后才能上报的 。 ”

  “村里名单报上来后 , 你开展入户核查了吗?”

  “没 , 没有……”

  核查组在向王某了解过情况后 , 又马不停蹄地前往顾洼村 , 分别找村党支部书记王某、社会救助协理员高某了解情况 。 至此 , 真相水落石出 。

  原来在2014年12月 , 高士新因身患残疾而享受无固定收入重残生活救助 。 2016年1月 , 高士新因犯罪入狱 , 但不知何故 , 其重残救助一直未被取消 。 2017年8月 , 根据县民政局要求 , 要将年满18周岁享受重残救助人员纳入低保 , 村支书王某、社会救助协理员高某两人虽对高士新的情况有点拿不准 , 但觉得其入狱后既然能够享受重残救助 , 也就自然符合“转低”条件 , 于是就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 , 在既未向上级请示也没在村里评议公示的情况下 , 便草草在“评审记录”表上签字上报 。

  就这样 , 由于层层敷衍了事 , 审核把关不严 , 导致高士新在服刑期间依然享受低保救助 。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 , 正在服刑的人员 , 是不能享受重残或低保生活救助的 。 那么又是谁导致了高士新在入狱后依旧享受重残救助的呢?

  “我没有定期对我县救助对象进行复审认定、抽查复核工作 , 致使高士新服刑期间仍继续享受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金 , 我有责任 。 ”在确凿证据面前 , 县残联残疾人劳动服务所所长庄某对自己的违纪事实供认不讳 。

  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 县残联残疾人劳动服务所所长庄某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镇民政助理、残联专职理事长王某、村党支部书记王某、社会救助协理员高某分别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 发放给高士新的相关资金也被追缴 。

  为举一反三 , 该县纪委监委联合县人社、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 , 在全县范围内专门开展一次“回头看” , 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发放尊老金、低保、残疾人补贴等问题 。 截至目前 , 已追回各类资金150余万元 , 党纪政务处分20余人 。 (江苏省沭阳县纪委监委 王磊 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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