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凭一份“调解协议”,房产被继子女瓜分

  近日 , 看到老伴儿留下来的房产继承权问题妥善解决了 , 山东省青岛市的王老太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 。

  原来 , 王老太的老伴儿去世后 , 王老太与三个继子女之间关于房屋的继承问题一直协商未果 。 2013年10月 , 王老太一纸诉状将三个继子女告上法庭 , 最终法院判决王老太继承涉案房屋相关权益的5/8份额 , 三个继子女分别继承1/8份额 。

  拿到判决书的王老太 , 心里踏实了一些 。 然而2017年10月 , 一份法院调解书再次打破了她的宁静生活 。 这份调解书显示 , 2014年5月 , 王老太“签署”了对某律师授权的委托书 , 另外还有一份起诉状 , 由某律师代理 , 以王老太为原告 , 以三名继子女为被告起诉至法院 。 法院随后作出民事调解书 , 确认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 房屋由三个继子女共同拥有、各占房屋份额的1/3 , 三人各向王老太支付房屋补偿款3.6万元 。

  王老太回想了一下 , 当时自己正在外地休养 , 不可能签署授权委托书和起诉状以及去法院起诉 , 她对该案毫不知情 , 也根本不认识这个律师 。 2018年4月 , 她来到青岛市市南区检察院 , 提交了司法鉴定意见书 , 证明该案相关文书并非其本人签字 , 请求该院依法对此案进行监督 。

  市南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 , 依法调取了原审案件卷宗 。 经过审查卷宗并向鉴定单位核实司法鉴定意见书等工作后 , 该院查明 , 原审中的起诉状和对某律师的授权委托书均非王老太本人所签 , 原审调解王老太也没有参加 , 原审民事调解书违反法律规定 , 剥夺了当事人的辩论权利 , 遂于2018年7月依法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

  今年8月 , 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建议 , 对案件再审并依法改判 , 撤销了原审民事调解书 。 (采访人员 匡雪 通讯员 白树文)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