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钱江晚报:低俗营销擦边球,该出手时就出手

  “桥香园董事长大老婆店 , 这样的店名能审核通过?”“这难道不是破坏昆明形象吗?婆婆在彩龙论坛举报了!请昆明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据一些媒体报道 , 近日 , 云南省昆明市某街道一家名为“艳碧小吃桥香园董事长大老婆店” , 因店名有悖道德而为社会所关注 。 接到群众反映后 , 昆明相关部门及时介入调查 , 不雅店名已被有关部门督促拆除完毕 。

  “厕所饭店”、“坐霸街头”、“饭醉团伙”……现实生活中 , 诸如此类的奇葩店名早已司空见惯 。 店名是经营者自我形象、价值诉求与商业文明的直接体现 , 鲜活新颖、有文化内涵的店名能够激发消费者的好奇心 , 商家利用独特的店名招揽顾客无可厚非 。 然而 , 不少商家为将店铺提升到本不具备的档次而剑走偏锋 , 在店铺取名上偷梁换柱 , 不依法使用市场监管部门批准的名称开展营销宣传 , 企图靠卖弄低俗进行营销推广 。 但质量与服务是市场竞争的硬核 , 如果经营者不重视质量与服务 , 而一味追求轰动效应与噱头营销 , 注定难以长远发展 , 只能在市场竞争洪流中昙花一现 。

  粗俗营销不是经营者打开市场竞争的正确方式 。 从法律角度来说 , 不得含有违反社会公序良俗 , 不尊重民族、宗教习俗 , 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内容与文字……这是个体工商户在店铺名称用语使用上不能逾越的法律边界 。 也就是说 , 商家别出心裁的店名可能还没有吸引到顾客 , 就因触及法律法规红线被拆除 。 如果商家在店铺取名上涉嫌妨碍公共秩序或者有害公共利益 , 势必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 , 结果往往得不偿失 。 也许有人将商家名称稀奇古怪归咎于速食文化盛行影响 , 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放弃对法治敬畏 。 法治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 敬畏法治是市场活动的行为准则 , 也是经营者在市场活动中行稳致远的法宝 。

  事实上 , 店名只是商家参与市场活动的象征符号而已 , 与市场竞争能力并无必然联系 。 即便好的店名能够让人耳目一新 , 人们也不反对这样的店名 , 但稀奇古怪的店名并非决胜市场竞争的如意法宝 , 也承载不了经营者的美好期望 。 而且 , 粗俗店名用语不仅引起客户反感 , 也不利于品牌形象树立 。 与其浪费精力在粗俗店名上 , 经营者倒不如对产品质量与服务进行长远布局 , 这样才能拴住消费者的心 。 如果消费者对店铺认可了 , 自然会用脚投票 。

  也应当看到的是 , 在这起事件中 , 面对群众质疑存在放任店面乱起名行为 , 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及时介入调查、回应、澄清 , 客观真实回应群众质疑 , 我们要予以充分肯定;对于低俗的商铺店名 , 昆明有关部门“该出手时就出手” , 在维护公平市场秩序上的雷厉风行姿态 , 我们要予以充分鼓励 。

  只有消除粗俗营销的土壤 , 才能让街面上的店名干净起来 。 对于挑衅法律信仰与违背善良风俗的粗俗营销 , 全社会要行动起来 。 相关部门应露出执法之剑 , 在提升技术识别能力的同时 , 也要将运动式的集中整治转变为穿透式治理 , 监管常态化与加大查处“双剑齐出” , 责令涉事商家对不当店名进行拆除更换 , 并辅之必要的普法教育与行政指导 。 而作为市场主体的经营者要依法为店铺取名;相较于寄托店名能够为营销带来一时的“网红”效应 , 倒不如聚焦产品的质量与服务 。 同时 , 社会公众也要保持火眼金睛 , 发现一起 , 举报一起 , 制止一起 , 共同营造社会良好风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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