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两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 , 近日 ,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通知》 , 强化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协同共治 , 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 。

《通知》要求 ,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 , 以培育诚信意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 , 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 。 坚持依法推进原则 , 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机制;坚持业务协同原则 , 充分发挥各业务主管部门作用 , 形成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合力;坚持权益保护原则 , 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

《通知》指出 , 建立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管理机制 , 要全面实施个人所得税申报信用承诺制 , 纳税人需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承诺 , 承诺的履行情况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记录 , 税务部门以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为唯一标识 , 以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记录、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记录、违反信用承诺和违法违规行为记录为重点 , 依法依规采集和评价自然人纳税信用信息;建立自然人失信行为认定机制 , 对于情节严重、达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标准的 , 税务部门将其列为严重失信当事人 , 依法对外公示 , 并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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