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15.8万元买辆二手奔驰,开了没几天神秘消失了……
花了15.8万元购买了一辆二手奔驰车 , 没想到开了没多久 , 车子却突然“消失”了 , 等找到车子时 , 发现已被卖给了其他人 。 这桩离奇的买卖 , 究竟是怎么样发生的呢?
王某有一个从事二手车买卖生意的朋友花某 。 王某想买车 , 花某表示手头有一辆很新而且车况很好的奔驰车 , 价格也“白菜” 。 他还表示 , 王某可以先开一段时间 , 喜欢再买 。 王某试驾了一段时间 , 很是心仪 , 就与花某协商要将车子买下来 , 没想却惹来了大麻烦 。
花某说 , 车子是其从别人那里转手买过来的 , 车上有抵押权没法办理过户手续 , 但是行驶证、驾驶证以及与前手的车辆转让协议都是有的 , 而且价格也低了市场价一大截 。 “大家都是朋友 , 不会出问题的” , 虽然王某有些犹豫 , 但听花某这样说 , 最终以15.8万元的价格将车辆买了下来 。
双方在买卖协议中约定 , 如果将来车辆因为本车原有纠纷导致无法使用 , 花某需返还王某全部购车款 。
这辆奔驰车王某开了一段时间后 , 突然有一天出差回来 , 竟发现停放在单位门口的车不见了 。 几经寻找没有结果 , 多方打听后得知是被车辆抵押权人拖走了 。 王某与抵押权人交涉未果 , 无法取回车辆后诉至无锡某法院 , 主张花某返还购车款 。
法官认为 ,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这辆车是因为什么原因消失 , 导致买受人无法使用的?
原告王某主张是抵押权人将车辆拖走的 , 但诉讼过程中一直没有得到被告花某的正面确认 , 花某认为也有可能是因王某自己的原因导致的 。
法院通过王某提供的与花某的聊天记录 , 以及与案外抵押权人的联系确认造成车辆被拖走 , 无法使用的原因确实与车辆原所有人、登记车主的经济纠纷有关 。 车辆系被抵押权人拖走 , 现已通过二手车买卖平台出售 。
在告知双方相关情况的基础上 , 经法院组织调解 , 王某与花某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 双方同意以花某返还13.5万元了结纠纷 。
通讯员 沈高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采访人员 万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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