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江苏一古玩迷潜入考古现场顺走宋瓷瓶 造成不可挽回损失

  参观古迹 , 突起贼心 , 顺手将文物据为己有 , 可惜到手的赃物还未看清楚到底长啥样 , 就被人赃并获 。 近日 , 张家港市检察院以被告人丁大斌涉嫌盗窃罪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

  入选“2018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的张家港黄泗浦遗址 , 是鉴真和尚第六次东渡的起航处 。 今年年初的一天中午 , 张家港市公安局突然接到黄泗浦遗址考古发掘工作人员的报警电话 , 称在遗址发掘处有人偷走了刚发掘出来的文物 。 警察迅速赶至案发现场 , 根据报警人的指认 , 民警在现场抓获一名可疑男子 。

  参观考古现场 , 他动了歪心思

  经进一步侦查 , 原来这个名叫丁某的中年男子系张家港当地人 , 自小痴迷各类古玩 。 一天在浏览某论坛时 , 丁某无意间获知张家港黄泗浦遗址正在发掘的消息 , 这“天大的喜讯”简直让他高兴坏了 。 他连夜做足功课 , 第二天午休时便驱车赶去一探究竟 。

  由于时值午饭时间 , 发掘工地上的工作人员都陆续去吃午饭了 。 丁某见状 , 绕了几个小道 , 直接进入了遗址1号大棚内 , 没走几步便看到有两口已经发掘出来的古代棺材正放置在棚底地上 , 他快步走近 , 探头想去细看 , 并伸出手打算摸一下棺木材质 。 恰好一名工作人员路过 , 及时喝止了他的行为 。

  随后 , 工作人员向丁某耐心说明 , 目前遗址还处于发掘阶段 , 因此是半封闭的 , 来人参观可以 , 但只能在遗址上方四周的小路上看 , 不能进入工作现场 , 更不能去触碰现场的任何东西 , 因为所有东西都属于保护文物 。 丁某连连点头表示明白 , 也信誓旦旦地答应了工作人员所叮嘱的话 , 并顺从地离开1号大棚 , 去规定允许的地点参观 。 工作人员见他态度诚恳并很配合 , 也便放心离开 。

  拿了瓷瓶还向工作人员套话

  随后 , 丁某再次信步参观起了遗址发掘现场 , 当他沿着小路走近遗址2号大棚一条正在抽水的古河道时 , 远远看到河道上面有一座古式方桥 , 露出的河床上还有一些残破的瓷片 。 虽然沿路都竖立了一些写有“考古现场井深勿入”的警示牌 , 但那些散发着浓浓古韵味的瓷片让丁某欲罢不能 , 顺着河道旁挖出来的楼梯就走了下去 。

  在裸露的河床上仔细逛了一圈 , 丁某在河床中心位置发现了一个完整的瓷瓶正斜躺着陷在河泥中 , 周边是破碎的瓦罐以及一个头骨 。 由于当时放眼所及的河床上 , 只有这一个瓷瓶是完整的 , 丁某好奇心愈盛 , 上前扒开河泥 , 将瓷瓶取出 , 拿在手里仔细端详起来 。 当时的瓷瓶内外都是淤泥 , 几番擦拭都未能看清楚上面的图案 , 丁某突然萌生了将这个瓷瓶占为己有、回去慢慢研究的念头 。 于是 , 他环顾了一下四周 , 趁着无人 , 拿起瓷瓶便跑 , 后直接将瓷瓶放到了自己停放在遗址外面停车场的汽车里 。

  丁某想着这瓷瓶毕竟是从遗址现场取出来的 , 那肯定具有一定的年份特征和历史价值 , 而最了解这些的 , 不外乎就是发掘现场的考古专家们 。 略微纠结了一下之后 , 他并没有直接离开 , 而是意犹未尽地回到遗址现场 , 与吃过午饭回来的工作人员们闲聊套话 , 想要多了解一点黄泗浦遗址的历史以及所偷瓷瓶的相关情况 。

  还未及离开便被抓获

  没多久 , 就有工作人员发现河道中心那个唯一完整的瓷瓶不见了 。 看着这个不停追问遗址相关信息的参观人员 , 工作人员开始起疑 , 并质问是不是他拿走了那个瓷瓶 , “那可是文物 , 将来都是要放到博物馆去的 , 拿走是犯法的!”心虚的丁某 , 禁不住几下盘问便开始支支吾吾 , 工作人员随即报了警 。

  专家介绍 , 从丁某车上收缴的这只瓷瓶属于宋代韩瓶 , 是一件比较完整的文物 。 这种韩瓶是一种流行于南宋和元朝时期的瓷瓶 , 是当时军队士兵取水的工具 , 其功能相当于现在的军用水壶 , 此类器具的发现对研究当时的文化、军民的生活习性有很大帮助 , 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 。

  经鉴定 , 该宋代韩瓶属于一般文物 , 价值人民币800元 。 但由于这个刚发掘出来的瓷瓶还没来得及进行出土位置定位、拍照等考古发掘程序 , 因此丁某的行为已经对发掘现场原貌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破坏 。

  “当时我只觉得这瓷瓶是一个年代久远的艺术品 , 一时鬼迷心窍偷了它 , 我真的没料到会这么严重 。 ”追悔莫及的丁某双手捂着脸 , 不停地低声抽泣 。

  法院审理时 , 考虑到丁某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 , 且相关损失已经挽回 , 法院最终以盗窃罪判处其罚金人民币1500元 。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采访人员 刘浏

  通讯员 陈迪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