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博士院长的堕落记:儿媳怀孕都成老友"围猎"理由

  ([] 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副厅级博士院长的堕落记:儿媳怀孕都成老友“围猎”理由)

  一位功成名就的省级医院院长 , 没能经受住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 , 没能守住自己的职业道德底线 , 卷入了商业贿赂的腐败漩涡 。 最终 , 从一个副厅级博士院长 ,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医疗专家 , 蜕变为人民的罪人 。 7月25日 , 海口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海南省人民医院原院长李灼日受贿案 。 合议庭合议后 , 审判长庄严宣判:被告人李灼日犯受贿罪 , 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 并处罚金90万元 , 依法追缴违法所得573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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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灼日在法庭上

  李灼日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 作最后陈述时 , 他略带哽咽地说:“我很懊悔 , 但这世上没有后悔药……”

  功成名就自甘沉沦

  1959年10月 , 李灼日出生在湖南省安仁县 。 读书时他刻苦用功 , 学习成绩总是名列前茅 , 最终获得博士学位 。 他擅长肝胆胰外科临床诊疗和基础研究工作 , 是肝胆胰外科专家 , 也是海南省医疗卫生部门专门引进的专家型人才 。

  李灼日早年担任过湖南省香花岭锡矿职工医院医师 , 后到江西医学院普外专业进修 , 硕士毕业后到了湖南省人民医院 。 凭着天资聪颖 , 李灼日很快博得医院领导的器重 , 历任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院长助理 。 2002年7月至2005年9月 , 他在新疆吐鲁番人民医院当了三年院长 , 后又回到湖南省人民医院当了五年副院长 。 2010年8月 , 他作为“专家型”院长主政海南省人民医院 , 可谓功成名就 。

  

  据了解 , 李灼日在担任院长的八年时间里 , 曾先后兼任医院党委书记、副书记 。 但相较于党内职务 , 他还是更看重院长一职 , 因为医院行政事务还是院长说了箅 。 2014年 , 李灼日主动向组织提出不兼任党委书记的请求 。 与此同时 , 他将院长负责制发挥出“最大效用” 。 数次以党政联席会的名义决策“三重一大”事项 , 并以提高效率为名 , 未征求班子成员意见 , 自行签批行文 , 明确由其本人兼任医疗设备采购委员会主任和采购组组长 。 这一系列行动 , 都出自李灼日的“特殊考虑” 。

  当上院长后 , 李灼日没少听说其他医院的“一把手”在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和基建工程项目上收受回扣的事 , 不禁也动起了心思 。 而他院长的地位和权力 , 也让药品、医疗器械经销商和工程领域的老板趋之若鹜 。 两相投合 , 李灼日彻底弃守了心理防线 , 认为自己辛劳奔波 , 克勤克俭奋斗了大半辈子 , 应该在经济上“宽松”一些 , 在生活上改善一些 , 家人也该跟着沾点光了 。

  李灼日的思想蜕变 , 正迎合了那些寻租者的愿望 , 他们奉上物质诱惑 , 使李灼日将党纪国法抛到脑后 , 心安理得地收受贿赂 。 案发后 , 李灼日在忏悔书中写道:“悔不该自己法纪意识淡薄、不习惯接受监督 。 采购中重大事项的决定权由少数领导干部掌控 , 游离于程序和监督之外 , 为这些人员弄权寻租 , 利益输送提供了便利条件 。 ”

  发达不忘关照老友

  2010年那会儿 , 李灼日一人身兼海南省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和院长二职 , 位高权重 。 他以院长负责制为由在医院说一不二 。 身居高位的李灼日吸引了一些老友从湖南老家千里追随而来 , 投其所好 , 为他提供无微不至的关心照顾 。 听说他想吃湘菜 , 就有人专门给他做 , 然后打“飞的”亲自送上门 。

  庭审中 , 李灼日痛心地回顾道:“时间长了 , 习惯成自然 , 就慢慢放松了警惕 , 混淆了情与法的界限 。 ”感念老友的“情义” , 李灼日把这些老友介绍给医院有关部门负责人 , 一起吃喝玩乐 。 在老友们的“围猎”下 , 他从吃吃喝喝开始 , 一步步被拖入泥潭 。

  一众老友中的刘某 , 在李灼日调任海南省人民医院院长后 , 立即将自己的业务扩展到海南 。 很快 , 刘某旗下的几家公司都与省人民医院建立了业务往来 。 李灼日向医院放射科、超声科等科室主任介绍了刘某 。 有了院长这层关系 , 刘某顺利拿下多个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的采购项目 。

  这些采购项目有多大的获利空间 , 能让刘某赚多少钱 , 李灼日心里很清楚 。 刘某看中了李灼日手中的权 , 李灼日看中了刘某手中的钱 , 双方各得其所 , 合作得密不透风也很是愉快 。

  

  2013年下半年的一天 , 李灼日以购房为由向刘某提出“借款”50万元的请求 , 刘某第二天就将50万元人民币送到李灼日那里 。

  2014年下半年的一天 , 李灼日又以儿子在美国购房为由 , 向刘某提出“借款”50万美元 , 刘某当即答应 , 并于半个月后在李灼日的住处送给其50万美元 。

  此外 , 李灼日的儿媳怀孕、李灼日去美国过春节等事项 , 都成为刘某给其送钱的理由 。 为感谢李灼日的关照 , 刘某于2013年下半年至2017年初 , 分6次共送给李灼日100万元人民币和53万美元 。 对此 , 刘某在接受调查时曾直言不讳地说:“李院长为我和医院做生意提供方便 , 每次拨付设备款都及时给我签字 , 使我能顺利回笼货款 , 表示感谢是必须的 。 ”

  帮揽工程收获颇丰

  理智的堤坝一旦崩溃 , 便会一发不可收拾 。 李灼日凭借手中的职权 , 开启了看准机会就捞钱的模式 , 胃口越来越大 。 在主政海南省人民医院的八年间 , 他不仅大权独揽 , 小权也不放手 。 尤其在工程建设上 , 更是做到“肥水不流外人田” 。

  长沙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杨某通过挂靠多家公司 , 在李灼日的关照下 , 承揽了省人民医院放疗中心模拟治疗机移机项目 , 高能医用直线加速器项目 , 以及医院秀英门诊楼及内科楼的通风、空调工程项目 。 在这些工程项目的审批过程中 , 李灼日都为杨某提供了帮助 。 杨某对李灼日满心感激 , 多次提及要送钱给他 。

  在李灼日求学和工作初期 , 大哥曾给过他很多帮助 。 大哥退休后提出想做生意 , 李灼日便将杨某找来 , 授意他关照自己的哥哥 , 杨某对此心领神会 。 在随后的交往中 , 李灼日的大哥以购房为由向杨某索要140万元 。 李灼日大哥的儿子(另案处理)来海南工作前欠下巨额贷款 , 差点被银行起诉 。 李灼日也让杨某帮忙 , 2015年下半年的一天 , 杨某按李灼日的要求 , 将40万元人民币交给其侄子用于偿还贷款 。

  2012年4月 , 在李灼日的帮助下 , 海口某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挂靠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一举中标了海南省人民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暨后勤综合业务用房合建项目 。 海口某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冯某心里明白 , 在业界竞争白热化的情况下 , 拿到工程只是第一步 , 接下来 , 工程施工中拨款、工程验收等很多事情都离不开李院长的支持 。 2012年7月的一天 , 冯某送给李灼日3万美元以表谢意 。

  梦醒成为反面教材

  出任海南省人民医院院长后 , 李灼日成为家族和村里最大的“官” 。 “家族骄傲”的光环是对李灼日多年努力的肯定 , 同时也助长了他的虚荣心 , 让他不断用手中的权力去证明自己是个真正的“能人” 。

  办案人员分析指出 , 长期集行政决策权和经营管理权于一身 , 纵容了李灼日在医院重大事项上独断专行的行为 。 如违规将一些公开招标项目拆分成几个子项目规避招投标 , 违规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 还出现过公开招标后 , 因对中标单位不合意又作废标处理的事件 。

  李灼日利用职务便利 , 帮助陈某承揽到省人民医院多个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 为了感谢李灼日的帮助 , 陈某于2015年初和2016年初 , 去李灼日湖南安仁县的老家拜年时 , 向其分两次各送了40万元人民币 , 总计80万元人民币 。

  海南蔚霖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某为了与李灼日搞好关系 , 在省人民医院开展业务 , 于2012年上半年的一天 , 到李灼日办公室送给他10万元人民币 。 后李灼日将王某推荐给省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中心主任马某 , 帮王某顺利承揽到多个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就在李灼日为自己财源广进得意忘形之际 , 他的“踪迹”进入海南省纪委监察委的视线 。 2018年2月11日 , 海南省纪委监察委网站发布一条消息:海南省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李灼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 正接受海南省纪委监察委的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

  2018年9月 , 李灼日被免去海南省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职务 , 同年10月被免去海南省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 2019年4月22日 , 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网站发布消息 , 海南省人民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李灼日被“双开” , 其违纪行为包括:与他人串供 , 对抗组织审查;多次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提拔任用干部;插手干预项目发包和采购活动等 。

  在海南省纪委监察委对李灼日初审期间 , 李灼日慑于调查 , 于2017年1月让其姐姐在长沙将80万元退还给行贿人陈某 。 案发前 , 李灼日又向另一名行贿人退还了10万元 。 案发后 , 李灼日的亲属代其退缴赃款473万余元 , 两名行贿人及涉案的李灼日同事共退还100万余元 。

  在2019年5月24日上午的庭审中 , 李灼日表示了深深的忏悔:“此刻 , 我站在被告人席上接受审判 , 是我咎由自取 。 ”李灼日说 , 自己从一个农村孩子走上领导岗位 , 十分不易 , 因一念之差走到这样的地步 , 非常非常懊悔 , 但世上没有后悔药 , 他希望世人能以他作为反面教材 , 意识到不管曾作出多大贡献 , 只要触犯法律底线 , 就要接受法律制裁 。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7年间 , 被告人李灼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在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采购、工程项目发包及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刘某等人谋取利益 , 非法收受刘某、陈某、冯某、杨某、王某等人的好处费230万元人民币、56万美元 , 上述款项折合人民币共计573万余元 。

  目前 , 不仅李灼日受到惩处 , 其大哥、侄子也接受了审查调查 , 侄子李某因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点思考

  李灼日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 , 有着与其他国家公务人员职务犯罪相似的诸多共性 , 但也有其自身的一些特点 。 对领导干部而言 , 去除非分之想 , 常怀律己之心固然重要 , 但环境不良商贿盛行 , 且行业监督不力也是腐败案件多发的一个重要因素 。

  具体而言 , 这方面的客观原因主要是国家实行医药、医疗事业市场化的同时 , 相关制度和监管机制没有跟上 。

  一是在医药及医疗器械生产环节 , 医药及医疗器械企业准入制度不健全 , 市场竞争机制不规范 , 市场监管不到位 , 引发医药市场的恶性竞争 , 推动药厂及医疗器械企业普遍采取高定价、高回扣的低级营销策略推销药品 。

  二是在医药及医疗器械定价环节 , 价格管理失控导致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 , 为实施高回扣的营销策略创造了条件 , 也给经销商预留了较大的让利空间 。

  三是在医药及医疗器械流通环节 , 由于存在高额利润的巨大商机 , 为医药及医疗器械经销机构及代理人行贿提供了便利条件 , 使销售人员以贿赂手段推销药品及医疗设备更方便也更隐蔽 。

  四是在医药及医疗器械使用环节 。 医药及医疗器械贿赂产生于购销领域 , 却实现在使用环节 。 由于医院处于优越的买方市场地位 , 拥有绝对的择取权 , 为其相关负责人在医药及医疗器械购销活动中利用职权收受回扣创造了条件 。

  分析上述客观环境因素 , 并非是为李灼日之流开脱罪责 。 强化监管 , 净化土壤 , 原本就是反腐败系统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 。 希望有关部门重视类似案件的警示意义 , 加大整治力度 , 彻底堵死相关领域腐败分子的寻租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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