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晨报】45路公交车上,大连男子一个举动换来三年徒刑

  乘公交车坐过站了 , 老汉要求司机停车遭拒后 , 一怒之下竟然不顾全车人的安危 , 冲上来抢方向盘……法院判老汉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要求停车遭拒 , 老汉抢公交车方向盘

  2019年3月23日18时30分许 , 王师傅驾驶45路公交车行驶至甘井子区一站点 , 车刚从站点发出不久 , 突然一名老汉冲过来要求王师傅停车 , 因为老汉坐过站了 , 想要下车 , 但因为车已经驶离站点 , 王师傅拒绝了老汉的请求 。 自己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 , 老汉和王师傅发生争执 , 一怒之下 , 老汉竟然上前抢方向盘 , 王师傅立即停车并拨打了报警电话 。

  抢方向盘的老汉姓许 , 1960年出生 , 瓦房店人 , 住在大连市甘井子区 。 事发后 , 许老汉被带至公安机关 。 经查 , 案发时该辆公交车载客20余人 。

  今年3月24日 , 许老汉被刑事拘留 , 4月4日被执行逮捕 。 6月26日 , 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许老汉提起公诉 。

  许老汉的辩护人认为 , 许老汉的主观恶性不大 , 其主观方面并没有危害公共安全的目的 , 案发时因为喝酒了 , 意识不清 。 许老汉在司机拒绝停车时 , 上前把了一把方向盘 , 时间持续非常短 , 只有两三秒的时间 , 而且当时司机已经减速并慢慢停下 。 许老汉的行为没有造成任何损害后果 , 犯罪情节轻微 。

  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获刑三年

  另外 , 辩护人认为许老汉还具有以下法定、酌定量刑情节:许老汉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具有坦白情节;许老汉当庭自愿认罪;许老汉此次系冲动型犯罪 , 又系初犯、偶犯 , 与蓄谋已久的计划性犯罪和累犯、惯犯等有所区别 , 被告人没有前科劣迹 , 平时一贯表现良好 , 人身危险性不大 。 综上 , 许老汉已经认罪、悔罪了 , 加上他本人已年过六十 , 身体不好 , 家里还有80多岁的老母亲需要照顾和赡养 , 恳请法庭结合本案的犯罪情节和量刑情节 , 对被告人减轻处罚 , 并能够适用缓刑 , 给予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

  法院审理认为 , 许老汉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抢夺方向盘 , 危害公共安全 , 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公交车实际载客10人以上 , 酌情从重处罚 。 许老汉自愿认罪 , 酌情从轻处罚 。

  甘井子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 许老汉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采访人员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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