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晚报】还敢抢方向盘?大连六旬老汉被判刑三年!

  60岁老汉许某在乘坐公交车时坐过了站 。 其要求司机停车遭拒绝后 , 竟然强行拽住方向盘和司机发生撕扯 。 之后许某被警方抓获 。 近日 , 许某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被法院判刑3年 。

  60岁的许某是瓦房店人 , 目前住在大连甘井子区 。 2019年3月23日18时30分许 , 喝酒后的许某乘坐45路公交车回家 。 当公交车行驶到甘井子区泉水阳光家园车站附近时 , 许某坐过了站 , 急于下车的他冲到司机身边 , 要求公交车司机王某停车 , 王某未停 , 许某于是与王某发生争执 , 不听劝阻强行将公交车方向盘拽住 。

  当时公交车上还有满满一车乘客 , 驾驶员王某赶紧停车并报警 , 许某被带至公安机关 。 经查 , 案发时该辆公交车载客20余人 。 4月4日 , 许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批准逮捕 。 检察机关认为 , 许某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抢夺方向盘 , 危害公共安全 , 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因许某的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 而且自愿认罪 , 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根据本案的事实情节和其自愿认罪的情况以及本公交车实际载客10人以上的从重处罚情节 , 建议对许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期间 , 许某的辩护律师指出 , 许某主观恶性不大 , 主观方面并没有危害公共安全的目的 , 案发时因为喝酒了 , 意识不清 。 细看本案的具体情节 , 许某在司机拒绝停车时 , 上前把了一把方向盘 , 时间持续非常短 , 只有两三秒的时间 , 而且当时司机已经减速并慢慢停下 。 从本案的损害后果看 , 许某的行为没有造成任何损害后果 , 犯罪情节轻微 。 此次系冲动型犯罪 , 又系初犯、偶犯 , 与蓄谋已久的计划性犯罪和累犯、惯犯等有所区别 , 许某没有前科劣迹 , 平时一贯表现良好 , 人身危险性不大 。 而且许某本人已年过六十 , 身体不好 , 家里还有80多岁的老母亲需要照顾和赡养 , 恳请法庭减轻处罚 , 并能够适用缓刑 , 给予许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

  甘井子区法院审理此案认为 , 许某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抢夺方向盘 , 危害公共安全 , 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公交车实际载客10人以上 , 酌情从重处罚 。 近日一审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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